沒有聽說過這種情況,按照法理考慮,天氣預報屬於社會公益性質的行為,除非因為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受害人帶來損害,否則很難認定其存在法律責任,即使有法律責任,也應該按照行政責任處理,直接責任人員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