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學上講,分子之間是有斥力的,無法真正接觸,那為什麼還能抓得住物體?觀上靈雲2018-06-24 12:09:43

這是兩個問題,你把它混攪在一起了,那我也就混合在一起回答。

說分子之間有排斥力,這話不知道是不是你瞎編出來的(我知道不是你編出來,但是不想打擊別人,只好說你了),有人以為組成分子的原子外面有電子雲包裹,電子雲是負電荷,同性相斥,所以它們有排斥性,其實那是錯誤的理解。

要知道電子雲不是規則的球形,它的負電分佈也是不規則的,而負電少的必然正電就多,換句話說,原子其實是有極性的,所以才有原子團晶格等物理現象存在,也是由於這個現在,才有化學鍵一說,從而組成了分子。同樣,分子也是有極性的,雖然分子分有極性和無極性,那是對單個的分子結構而言,但是對於分子邊上的原子而言,極性依舊存在,就看它遇到誰了,所謂的氧化反應,其實就是搶奪電子的過程,關鍵是遇到了誰或外部條件。正是因為如此,摩擦力是不可避免的,只有大小區分(摩擦係數)。

摩擦力不可避免的存在,就是能抓住物體的原因!

物理學上講,分子之間是有斥力的,無法真正接觸,那為什麼還能抓得住物體?牛頓最牛2018-06-24 15:54:36

人手或工具能拿住物體,恰好是微觀介面結構,斥力和極性力(吸引力)表現的宏觀結果-摩擦力。斥力決定手不會和物體溶為一體,可以這樣理解:還是以最小單位原子說事方便,手拿物體時兩者的表面微觀凹凸處超出理想介面的平面,互相嵌入對方空間領域,其原子間斥力的合力垂直向上的分力足以抵抗物體的重量,即互相掛住了。而手的分子(原孑)之間的吸引力合力足夠大於物體重量,因此手也不會斷掉或因太重擦破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