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加裝外掛電梯是否該先定權定責定費再安裝?楊善坤科研文學2021-07-10 21:26:05

舊改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可草率,不可為利而違法強加電梯,更不可站在利益方去剝奪受損方權益,高低層業主都是人民,必須平權平等公平公正對待才符合民心,才符合法律

A:危舊老樓

對幾十年人工磚牆砌建,空心預製板達建老樓,穩定性結構性耐用性防震性防外力作用性等,都很脆弱已到使用中後期的危舊老樓,只能加固維修更換基礎設施裝置保養延用

依法禁止任何人任何部門不顧人民生命財產安危,破壞危舊老樓新加電梯

只能在步梯上安裝爬樓機車機道,解決全體業主及貨物上下摟難

B:達標建築可新加電梯

a:地基達標

地基在設計施工時,經過土質成份強度深度廣度科學檢測,依據實況下地基承載樓體重量,和防震防沉防水防外力作用力能的安全地基

b:牆體牆柱樓層達標

牆體牆柱採用鋼筋框架水泥實心結構,樓層採用線絞水泥實心摟板,整體結構和防震防壓防颱風防外作用力強的樓房

c:老樓佈局新加外電梯不影消防救援通道的建築

C:依法鑑定《法律文書》

為了防止新外加電梯前後,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房屋損毀事故

必須依據

a:民法典第1252條:“[不動產設施倒塌、塌陷致害的侵權責任]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反責任。”

b:加裝電梯條例規定:“共同出資的業主應為增設電梯的建設主體,承擔相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和責任。”

鑑定法律文書

①:主使方和使用方(證號)

主使和使用方是電梯建造擁有者,依法全權負責電梯初裝使用拆除和所涉及費用,和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房屋損毀的經濟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

②:反對和不使用方(證號)

反對和不使用方,不是電梯建造擁有者,依法不承擔電梯涉及的任何經濟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

③:司法公證方(證號)

司法機關作為監督方,依法在《法律文書》鑑字蓋章

以備事後依法追究事故造成者經濟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

D:依法鑑定《賠付協定書》

老樓新外加電梯後,高低層房產會發鉅額增貶值

必須依據

a:民法典(物權篇)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b:民法典(物權篇)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c:民法典物權第295條:“[禁止進行危及相鄰不動產安全的活動]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道以及安裝裝置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d:《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實行如下行為的為“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一)損害房屋承重結構,損害或者違章使用電力、燃氣、消防設施,在建築物內放置危險、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築物安全或者妨礙建築物正常使用

聘請憑估機構憑定出增貶值金額,依法由增值方向貶值方一次性賠付,並依法鑑定《賠付協定書》

E:依法行使權力

若主使方拒絕鑑定《法律文書》和增值方拒絕鑑定《賠付協定書》

業主必須依據

a:《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①:第四條 【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第五條 【自願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③:第六條 【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④:憲法第5條:“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不得同憲法都相牴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⑤:民法典(物權篇)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行使一票否決權維持原狀

F:依法投票上報審批實施

當《法律文書》和《賠付協定書》鑑定時,並一次性賠付後,才依法投票鑑定《電梯安裝意願書》,上報有關部門審批稽核,主使和使用方獲得相關法律批文後,才能依法新外加電梯

←新方案→

爬樓機車因臨地順步梯自主定速上下,既安全穩定長遠又經濟實惠,還不會造成社會矛盾,不論任何老樓,只要業主自願,都可花幾仟元安裝機車機道,來代替電梯解決全體業主和貨物上下樓難

①避免老樓業主因新加電梯,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房屋損毀的經濟刑事責任

②避免老樓房產因新加電梯,發生房產鉅額增貶值

③避免業主們為各自權益發生社會矛盾衝突

④避免國家每部補貼10→20萬新加電梯,而浪費全國人民的可達數佰萬億巨資

⑤把節約的數佰萬億補貼到全國人民的老弱病殘和貧困學生兒童及科研上創新上

⑥避免業主出幾萬→10萬新加電梯,這又浪費全國可達數佰萬億巨資

⑦全國業主節約數佰萬億開支將對我國維穩作出貢獻

⑧避免人為製造社會矛盾引起司法糾紛

法是治國之本,任何人任何單位任何部門都不能違法,只有依法治國,國家才能富強,人民才能安定團結和諧共處!

老舊小區加裝外掛電梯是否該先定權定責定費再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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