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斯坦提出廣義相對論認為時空彎曲,物體就一定會圍繞凹點旋轉麼?周慶和2019-06-03 12:26:24

其實並不是時空彎曲,而是從星沿著星球之間引力與斥力的等衡面執行。

由於現成的物理學沒有過這方面的理論,所以我還得用極性對應理論來回答這個問題。

極性對應學認為:主從星球之間的引力由主體乾性和從體坎性所產生;斥力則由主從星球的乾性輻射的同性相斥和離效能量層的互相排斥決定。

本來,如果兩顆星球的能量揮發率、即坎性性值相對平衡的話,就會表現基本靜止的引力與斥力,同層次恆星之間位置的相對靜止,就是性值相對平衡決定的。但是,由於主從(母子)星球的誕生時間不同、能量揮發率相差懸殊,也就是表現的性差較大,所以造成了引力與斥力強度的不同而表現為重力內陷,也就是從體星球因具有較大重力而需要主體的高密度能量斥力才能平衡(主體的乾性斥力和能量層斥力均與距離反相關,但具體的斥力函式並非單純的距離平方反比率直線,而是由多種因素決定曲線)。

太陽系各個行星軌道的不同距離,就是由行星與太陽的性差程度表現的引力與斥力不同強度決定的。行星的公轉執行,就是由主從星球之間的引力與斥力相對等衡的互相作用推動的,而並不是由上帝提供第一動力的、引力與離心力恰到好處的平衡決定的。

因此,愛因斯坦所說的時空彎曲,只是觀察到了表面現象,其實質是從體星球沿著引力與斥力的等衡面執行。

由於性值不同的行星與太陽的等衡距離不同,所以其軌道距離各有不同。

由於在不同距離的等衡面上的作用力強度具有等級差,所以決定了軌道距離與速度的開普勒定律。

由此可見,星球沿著引力與斥力的等衡面執行,完全是由作用力推動的,如果只是單純的時空彎曲,那麼就不能解釋由開普勒定律決定的距離與速度的關係。

至於太陽近距離空間光線的彎曲,更是由能量層密度差造成的折射現象。

在此答題就簡單說這些,詳細近日筆者有這方面的專題文章釋出。

愛因斯坦提出廣義相對論認為時空彎曲,物體就一定會圍繞凹點旋轉麼?塞先生Sir2019-06-03 12:23:40

廣義相對論如果簡單闡述,就是:物質告訴時空如何彎曲,時空告訴物質如何運動。如果複雜地闡述,我也不懂,數學基礎不夠。

看不懂數學,不理解該理論,是不是就可以挑戰廣義相對論的理論呢,認為它不正確呢?千萬別。廣義相對論的基礎上,已經建起了理論和應用的高樓大廈,由廣義相對論預測的引力波也得到印證。你如果指著一個屹立百年的摩天大樓,說這個地基打錯了。更大的可能,是你錯的離譜了。

題主舉得例子來看,完全混淆了大尺度空間、常態空間和微觀世界的物理定理的影響。廣義相對論中時空彎曲的效應,必須在大尺度空間才能觀察到。如果要簡單理解廣義相對論,建議題主學習一些天文學、宇宙學方面的知識。

愛因斯坦提出廣義相對論認為時空彎曲,物體就一定會圍繞凹點旋轉麼?KongZWang2019-06-03 22:01:51

在讀書的時候,都是學習一篇文章要有中心思想,讀進化論也有樹狀結構,相對論要有相對的中心思想,時空彎曲是對相對思想的否定。在下面的課文中:這兩種表述方式是同樣合理的: (1)車廂相對於路基而言是運動的。 (2)路基相對於車廂而言是運動的。 我們在表述所發生的運動時,在以)中是把路基當作參考物體;在(2)中 是把車廂當作參考物體。

當書命名為相對論的時候,書中的中心思想就受到限制,就像種下一棵桃樹,只能結出桃子,現在桃樹上掉下來一粒蘋果,顯然這一粒蘋果不是桃樹生的,對於桃樹來說是一粒無根的果子。相對論即以明確表示:"這兩種表述方式是同樣合理的: (1)車廂相對於路基而言是運動的。 (2)路基相對於車廂而言是運動的。 我們在表述所發生的運動時,在以)中是把路基當作參考物體;在(2)中 是把車廂當作參考物體。"這種相對思想,怎麼可能容納時空彎曲這種違背相對的思想。

PDF版29頁課文:第二部分 廣義相對論 18。狹義和廣義相對性原理 作為我們以前全部論述的中心的一個基本原理是狹義相對性原理,亦即一切 勻速運動具有物理相對性的原理。讓我們再一次仔細地分析它的意義。 從我們由狹義相對性原理所接受的觀念來看,每一種運動都只能被認為是相 對運動,這一點一直是很清楚的。回到我們經常引用的路基和車廂的例子,我們 可以用下列兩種方式來表述這裡所發生的運動,這兩種表述方式是同樣合理的: (1)車廂相對於路基而言是運動的。 (2)路基相對於車廂而言是運動的。 我們在表述所發生的運動時,在以)中是把路基當作參考物體;在(2)中 是把車廂當作參考物體。如果問題僅僅是要探側或者描述這個運動而已,那麼我 們相對於哪一個參考物體來考察這一運動在原則上是無關重要的。前面已經提 到,這一點是自明的,但是這一點決不可同我們已經用來作為研究的基礎的。稱 之為“相對性原理”的更加廣泛得多的陳述混淆起來。 我們所引用的原理不僅認為我們可以選取車廂也可以選取路基作為我們的 參考物體來描述任何事件(因為這也是自明的)。我們的原理所斷言的乃是:如 果我們表述從經驗得來的普遍的自然界定律時引用 (1)路基作為參考物體, (2)車廂作為參考物體, 那麼這些普遍的自然界定律(例如力學諸定律或真空中光的傳播定律)在這兩種 情況中的形式完全一樣。這一點也可以表述如下:對於自然過程的物理描述而言, 在參考物體 K,K‘中沒有一個與另一個相比是唯一的(字面意義是“特別標出 的”)。與第一個陳述不同,後一個陳述並下一定是根據推論必然成立的;這個陳 述並不包含在“運動”和“參考物體”的概念中,也不能從這些概念推匯出來: 唯有經驗才能確定這個陳述是正確的還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