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被威脅作偽證事後平反,這個人需要承擔責任嗎?法網柔情2018-02-20 10:47:16

甲要承擔偽證罪的法律責任。

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證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做虛假證明,陷害他人的行為。本案中,甲的行為,完全符合該罪犯罪構成要件,並且達到了陷害乙的目的,被刑事起訴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有人被威脅作偽證事後平反,這個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乙最終沉冤昭雪,無論是由於甲自首所致,還是公安機關調查所得,甲都要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承擔責任。只不過在量刑方面會有如下從輕、從重的情節:首先,甲如果去自首,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次,由於甲的偽證行為造成乙被執行死刑的後果,屬於情節嚴重,應在3——7年的幅度內量刑;第三,如果有證據證實甲系被脅迫所為,可以認定脅從犯,對於脅從犯,法律規定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或免除處罰,本案因有嚴重後果,免除處罰的可能性不大,也就是減輕處罰,可以減輕到3年以下。

有人被威脅作偽證事後平反,這個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無論何種原因,作偽證都是很卑鄙的行為,為世人所不齒。韓劇《所羅門的偽證》中,圍繞著一名學生的死亡,展現出人性的善惡美醜及一些深層次的東西,告訴我們,人在任何時候,都要尊崇內心、堅持勇敢、保持善良。

有人被威脅作偽證事後平反,這個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有人被威脅作偽證事後平反,這個人需要承擔責任嗎?唐先明754430432018-02-18 19:51:49

這個作偽證的人要承擔法律責任。為什麼被威脅作偽證仍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呢?

這人被威脅作偽證的行為,涉及到我國刑事法律中“協從犯”的法律問題。

什麼是“協從犯”?《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被脅迫參加犯罪的。協從犯也就是本沒有犯罪意圖而是在主犯的暴力威脅下或要挾以揭發隱私或其他犯罪而脅迫參加犯罪的行為。就本案而言作偽證者本沒有透過作偽證達到汙告陷害致他人於死地的主觀故意,甚至還有被陷害者無罪的主要證據,但是在他人的威肋下精神遭受強制而不得已作陷害人的假證。

對於本案例案件,尤其是最終結果判處被陷害之人死刑,可見這一作偽證的嚴重危害性:因虛假的證言導致司法機關錯誤判決而又錯誤地執行最終被剝奪生命。生命對於一個人而言最為寶貴的,且只有一次。作偽證也嚴重妨礙了司法機關正常辦案,將偵查方向引匯入錯誤,既浪費了司法資源,又產生了嚴重錯誤的後果。

也不可否認國家偵查、起訴、審判、執行機關在辦理涉及命案的極端不慎重、不負責任的辦案態度。案後值得吸取的教訓很多,辦案責任制建立和責任追究刻不容緩。

事後,作偽證者因良心的遣責而主動投案自首並交出被陷害者無罪的證據,最終為無辜者平反昭雪發揮了作用,同時也將被脅迫做偽證的幕後操縱者揭露使真象大白髮揮了作用,依法是可以對“作偽證罪”的協從犯從輕或減輕處罰,根據《刑法》關於偽證罪的處罰規定:情節嚴重者應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偽證者犯罪系被脅迫,其後又自首和主動交出被陷害者無罪證據為平反該案的情節可以在三年及以下減輕判處。

如果不是主動自首,也未主動交出被陷害者無罪證據,而是司法辦案機關自行糾錯,對本案偽證者的“協從犯”的身份是不能認定的,且無任何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對該偽證罪者應頂格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有人被威脅作偽證事後平反,這個人需要承擔責任嗎?不糊塗時塗糊不2018-02-19 18:55:44

“被脅迫作偽證事後平反”,作偽證人員需要承擔責任嗎?

這個表達有點繞口。調整為:一個人被脅迫作偽證已被法院認可,這個人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嗎?

如果如此,這裡面有兩個因素很重要:一個是被脅迫的程度。一個是造成的法律後果。法律規定:對於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或免除處罰。偽證罪屬於《妨害司法罪》範疇。侵害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如果偽證罪成立,就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依據刑法的“減、免”規定:比如”過失致人死亡罪”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主犯判七年、從犯比照主犯從輕判三年、脅從犯比照從犯減輕(降一格)判三年以下或免除處罰(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