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合肥一市民被香檳瓶塞彈傷追責超市?使用者135731941692017-09-12 21:52:21

咋沒把眼睛彈瞎!簡直就是該死的東西!

如何看待合肥一市民被香檳瓶塞彈傷追責超市?端莊優雅雲朵J2017-09-11 20:06:18

其實,問題的焦點應該在於,開香檳出了安全事故,到底是誰的責任?

如何看待合肥一市民被香檳瓶塞彈傷追責超市?

從上圖中,我們可以看出,當事人描述 “第二天,我愛人到醫院掛號時,醫生診斷角膜裂開8mm,前房消失,視網膜嵌頓,傷勢非常嚴重。如果不是當時戴著眼鏡的話,醫生說眼球可能要摘除。”張女士表示,丈夫做了角膜縫合手術,目前正在住院,大概需要三四個月後才能拆線,術後視力肯定會下降,縫合處會留疤。

事故非常嚴重,差點需要摘除眼球,那麼,到底是酒的問題還是開啟方式的不正確造成的呢?從超市方面提供的相關資訊,酒方面如果有問題,可以去尋找廠家,起訴廠家。本身超市只是作為一個渠道商售賣,而且開啟香檳只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

開啟香檳的正確方式:首先開瓶前要確保氣泡葡萄酒的溫度不超過45度。因為如果香檳溫度較高,香檳塞很可能突然彈出;不要搖晃瓶身,這會增加葡萄酒瓶的瓶內壓力;扭開香檳的鐵絲罩網時,要用手掌按住瓶塞;不要在人群中開香檳,另外在開瓶時要用毛巾蓋住瓶口,並隔著毛巾抓住軟木塞;抓著瓶塞慢慢地旋轉酒瓶,再輕輕下按瓶塞,以免其突然自動彈出。

其實,事故既然已經發生了,就應該用妥善的方式去解決,無論是私下協商還是走法律程式,總有合理的途徑和方法。但是,我們需要看出的是,超市如果能夠給予一些客戶正確的引導或者方法,對後期減少此類事故的發生是非常有幫助的!畢竟不是每一個人都是會用正確的方式去開啟香檳的

如何看待合肥一市民被香檳瓶塞彈傷追責超市?帶你看世界的視角2017-09-11 08:53:29

這我就奇怪了,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如果說你是在超市裡面路過賣香檳的地方,突然就被旁邊的香檳瓶塞給彈傷。那麼,你有這個權利去責怪超市。那個就是他們的責任。

但是你已經把這個香檳買回家了,是你自己在開的過程中不小心。把自己弄傷的,那麼這就是你的責任了,你怎麼能夠責怪超市呢。真的這樣看來,只能說明你笨。你這樣的無理取鬧是完全不合乎常理的。

我支援超市的做法應該透過法律渠道來解決這件事情,不能讓一些小人得志。

如何看待合肥一市民被香檳瓶塞彈傷追責超市?安徽MCN2017-09-10 15:29:22

說真的,這我就不樂意了,為什麼是超市的責任,自己買的香檳,含著淚也得喝完!!

再說了,是你自己買的,自己選擇的,超市也只是從廠家進貨,這沒有用過,只是一箇中間商賺取差價,所以我覺得不應該!

玩了自己負責,要麼找廠家。

如何看待合肥一市民被香檳瓶塞彈傷追責超市?

如何看待合肥一市民被香檳瓶塞彈傷追責超市?六安事兒2017-12-29 01:10:32

9月2日,合肥市民張女士在永輝超市祁門路店購買了一瓶進口香檳。當晚,張女士丈夫開啟香檳時,被瓶塞彈傷眼睛,眼球險被摘除。張女士追責超市未起到安全提醒作用,超市方表示,開香檳屬常識,對方可走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如何看待合肥一市民被香檳瓶塞彈傷追責超市?

香檳(CHAMPAGNE)一詞,與快樂、歡笑和高興同義。

因為它是一種慶祝佳節用的酒,它具有奢侈,誘惑,和浪漫的色彩,也是葡萄酒中之王。

在歷史上沒有任何酒,可媲美香檳的神秘性,它給人一種縱酒高歌的豪放氣氛。香檳酒的味道醇美,適合任何時刻飲用,配任何食物都好;如舉行大的宴會,用香檳比其他混合酒還恰當。在婚禮和受洗儀式上,也適合用來乾杯,它也是第一流的調酒配料

。準備喝香檳一定有啥好事情需要慶祝,可是開瓶蓋出現這一悲劇,真是樂極生悲啊!隔著螢幕都能感覺到被崩眼的疼。

香檳以其獨特的魅力打動了無數人的心,那成串上升的氣泡總是帶給人無盡的喜悅。可開啟香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知道嗎?一瓶香檳中的大氣壓力相當於卡車輪胎中的氣壓,瓶塞飛出來的速度可達200公里/小時。可想而知,開香檳的風險也是很大的,稍加不慎就有可能引發安全事故。實際上,每年都有不少人都因錯誤的開香檳姿勢而受傷,其中更有相當一部分比例人數眼睛受損嚴重。所以開瓶一定要找對方法,還有就是小心小心再小心,用力時千萬別正對著自己的臉。

如何看待合肥一市民被香檳瓶塞彈傷追責超市?蘋果耗子2018-03-01 22:52:47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開香檳被瓶塞彈傷眼睛而追責超市,此事看起來匪夷所思,但確於法有依~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開香檳被瓶塞彈傷眼睛,真是千年難遇的事兒,建議張女士愛人傷愈後買張彩票,沒準能中頭彩,也算是逢凶化吉了。

如何看待合肥一市民被香檳瓶塞彈傷追責超市?

言歸正傳~

香檳是超市銷售的,若因超市的過錯造成張女士愛人受傷,那麼超市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相關法律依據為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二條

的規定,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說,若認定超市未盡安全提示義務,造成張女士愛人開香檳時受傷,那麼超市須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承擔張女士愛人的醫療費,護理費等等。

《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超市對張女士主張其未盡安全提示義務的迴應是開香檳屬於常識,那麼超市的迴應成立嗎?

據瞭解,一瓶香檳的氣壓約等於於卡車輪胎中的氣壓,開香檳其實是一件高危的行為。

如何看待合肥一市民被香檳瓶塞彈傷追責超市?

講真,若不是發生這起罕見的事件,耗子君還真不知道開香檳竟然如此危險,幸好我平時不喝香檳。推測還是有不少的網友不知道開香檳的危險性。(弱弱的說一下,耗子君是資深法律顧問和專利工程師,文理兼修,我知道香檳裡有氣壓,但不知道竟然會有這麼高)。

所以,超市在賣香檳時應當進行安全提示,應履行義務而未履行,造成的相關責任應由超市承擔。而超市的回覆“開香檳屬於常識”,正好成為了其未履行安全提示義務的有力證據。

建議張女士愛人儘快起訴超市,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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