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加班費獲支援,卻要減去已發工資的一倍,合理嗎?
使用者9707356389271 發表于 科學2022-01-29
你跟“資本家”講理?資本家的本質是什麼你不清楚?
“剝削”是資本家的永恆主題,壓榨你身上的每一滴價值是它的追求!原來如此,現在如此,將來依然如此。
你都說是已發工資的一倍,那肯定合理呀。休息日加班應當按200%、法定節假日應當按30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單位已把加班當日應計發的工資支付了,那不是應該減出來嗎?否則就是按300%、400%支付了。
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完全可以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