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式立法整治醫鬧,你怎麼看?
要先解決醫療糾紛中投訴難,投訴無門,取證難,取證無門的問題。其次監督與接受投訴的部門的屁股要坐正了,坐歪了就沒有公平正義可言。解決了以上問題,配合立法,醫鬧問題相信可以解決。光立法,上述問題得不到解決,只是把問題透過行政手段壓下來了,越積越多,以後再出問題就是大問題。
整治醫鬧是對的,但必須有一個大前提,那就先整頓醫院的亂收費,先整治黑心醫生。沒有讓人寒心的醫療亂像,就不可能有醫鬧市場。法治應該首先體現的是正義性人民性。
治標不治本,取消醫院市場化才能減少醫患糾紛!
以前怎麼沒有醫鬧,為什麼現在有醫鬧了?為何醫鬧?
醫院亂收費,醫生亂開藥,醫鬧等這些不文明的行為都該重點整治,讓社會和諧美好更重要。
病根不治立什麼法都白搭!傻瓜都知道。
首先為什麼有醫鬧?現在醫院對於患者是強勢群體,不合理解決醫患矛盾,純粹的打壓醫患者,不合理,本人參與處理過醫患關係,感覺醫院牛逼轟轟的,這樣處理醫患關係越來越緊張!
渣醫庸醫有嗎?怎麼管?
上海只能立規,不能立法!
這不是立法整治“醫鬧”!而是靠專政打壓弱勢群體的反抗!想要真正減少醫患糾紛,唯一的辦法是成立有嚴謹醫學資質的,獨立公證的第三方評判機構!這有這樣,才能制約糾紛雙方!也這有這樣,才會減少糾紛機率!!!
說起醫鬧這個問題也真是讓人頭疼的事,本人看法是,不論病人家屬醫鬧,還是醫生失誤醫鬧,國家當出臺對醫鬧專定法規,如果出現醫鬧問題,就必須在一週內查清楚,解決掉,!!
南轅北轍了
您好謝邀!12月28日上海公佈《上海市醫療衛生人員權益保障辦法,將從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分五章細化醫療衛生人員權益保障,同時引入信用懲戒制度,在上海建立廣泛的涉醫失信懲戒機制,相關資訊同步推送醫療衛生機構,提醒醫療衛生機構提前預防。
這是全國首部專門規範醫療衛生人員權益保障的省級政府規章,包括總則、職業權益保障、涉醫失信行為的信用懲戒、附則等共5章12條,將於2021年3月1日起實施。
上海傷醫案件雖然相對來講比較少,但醫患糾紛卻不在少數,妨礙了正常醫療秩序,減損了廣大患者就醫權益。為了給醫療衛生人員營造安全執業環境,《辦法》賦予了醫療衛生機構一定的安安管理自主許可權,建立了迴避診療、安全檢查等制度。《辦法》還要求醫療衛生機構透過建立健全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完善安全防範設施,配備安全保衛力量等,落實安全保衛工作主體責任。《辦法》規定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者侵害時,有權採取避險保護措施,可以馬上離開工作崗位,也可以迴避對相關人員的診療,由醫院另行按排診療。同時,醫療衛生機構在受到安全威脅警報後,有權在不危及醫療安全的情況下,暫停相關區域的診療活動,待安全威脅消失後,及時恢復診療活動。
為了推動醫患糾紛化解,《辦法》將侵害醫療衛生人員權益的行為歸納為七個方面,明確予以禁止,包括:1。毆打或者以其他方式傷害醫療衛生人員,非法限止醫療衛生人員人身自由,謾罵、侮辱或者捏造事實誹謗、誣告陷害醫療衛生人員;2。惡忘欄截、尾隨,以語言、文字、影象等方式揚言或者暗示暴力傷害醫療衛生人員或其親屬,寄送恐嚇物品及其他方式干擾醫療衛生人員正常生活;3。故意損壞、佔用醫療衛生機構財物,搶奪病歷,符合出院或者轉診標準無正當理由滯留醫療衛生機構;4。在醫療衛生機構設靈堂、擺花圈、燒紙錢、拉橫幅,違規停放屍體,阻撓將屍體移放太平間或殯儀館;5。衝擊或者佔據辦麼或診療場所、圍堵出入口、驅趕就醫人員,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威脅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6。教唆他人實施對醫療衛生機構或醫療衛生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以受他人委託處理醫療糾紛為名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7。以及其他侵害醫療衛生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
實施禁止行為,違反治安條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有較嚴重後果從重情形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海立法整治醫鬧是一項利國利民的決策,保障了社會安全,穩定了社會安寧,保障了廣大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人員的醫療執業環境安全,減損了廣大患者的就醫權益,對和諧社會起到了長遠、積極的作用和意義。
謝謝!祝您生活愉快!
醫院執行市場經濟管理,永遠也解決不好醫患關係。要徹底解決醫患關係,首先,國家就應該將醫院全部收回執行國家管理。
可以立法!擔當醫生以掙錢為目的給病人看病時,醫鬧不可能制止。
先好好整治醫院,亂收費,亂檢查等不良行為,不斷提高醫德醫術才是關鍵首要問題!
不給醫院立規舉,只給醫鬧立規舉,恐怕永久也解決不了糾紛,任何矛盾都存在雙面性,醫鬧醫生能是清白的,平時無故有幾個人想去鬧事,確實叫患者傷心流淚才會引起事端,我認為有關部門還是多管管醫院的藥價,服務態度,等等,讓老百姓放心醫療!
免費是解決此類矛盾的好方法!
各種“鬧”都應該立法嚴懲!動機和原因再正確,也不是違法的理由,社會沒有了秩序根本就沒有什麼正義可言!但懲處違法行為的同時,也應該給正當的訴求提供正常的解決途徑,引導有訴求者透過合法渠道解決問題。
為什麼鬧?
是有理尋求公平公正,還是無理鬧事?
需要用法律去維護追求經濟利益的醫院麼?
能怎麼看?治好了全是大夫的功勞,治不好跟人家沒一分錢關係!
你又多餘的話不好意思,就是醫鬧,
你想少籤兩個字,不好意思你去別的醫院!
你想仔細打聽打聽病情!不好意思人家一萬個患者等著呢,沒工夫搭理你!
所有的醫院都不是慈善機構,他們都是要掙錢的呀!取消了醫鬧順手也打擊了那群病沒治好就賴醫生的無賴!
所以你問我怎麼看?堅持初心,不忘使命!
正確,只要是衝政府部門和老百姓有切身利益的地方,都要保護起來,只要來,就給她們定各種鬧,看誰敢來,不怕進監獄的盡菅來。
這明顯的拉偏架。首先要解決醫患矛盾的根源,整治醫鬧要立法,違法醫德也要立法,讓違法醫生永遠失去飯碗,永遠沒有醫院收留他們,這樣,恐怕醫鬧會少很多。
總是在頭疼醫腳的錯誤上花大功夫、下大力氣精心佈置。
醫院亂收費,醫生亂開藥,亂開檢查專案,小病大治,出院達標(達到每次住院的收費標準了才能出院),這才是醫鬧的根源,整嗎?
醫鬧問題,已經有全國性專門立法懲治,上海再立法,而且正式,是全國性立的法不管用,還是有非正式或臨時性立法存在,或者上海領導全國,這不得而知,只是疊床架屋,一人只能睡一床,房屋已經很多空關,似乎無此必要。
當下醫鬧,校鬧,拆遷鬧,房鬧,討債鬧,碰瓷鬧何其多也,應當一一立法,有事都走法律途徑,只開一家法院就夠了。
實事證明,頭痛醫腳,治不好病。對症下藥才是好醫生。
醫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不是用人的生命健康來做買賣的地方,否則和屠宰場和生畜交易市場區別不大,作為國家應該對國民健康負責,所以免費就醫應該納入國民福利,最起碼醫院不應該市場商業化以贏利為目的
為啥不找找自身原因!為啥過去沒這種立法?據說那時還很窮!想想吧!
立法整治醫鬧,這種提法本身就是錯誤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應有整治誰的意思,而應本著公平公正去解決醫療糾紛。
古往今來,醫生以治病救人為宗旨,一直受世人尊敬。
不知從何時,風向突變,天使般的醫者竟被世人當作吸血的商賈,甚至於認為是騙人錢財的小人。如今醫患關係緊張,常有人在醫院鬧事,但事情總有前因後果,有患者的原因,也有醫生的原因,要想真正解決“醫鬧“問題,一定要從根上解決。那就是,醫生真正做好本職工作,讓老百姓能看得起病,而不是病沒看好,卻花了不少冤枉錢。
為什麼有醫鬧?要搞清楚,找準病根,對症下藥。標本兼治。
醫院收費是否合理,有無重複檢查收費,出了醫療事故賠償是否合理?……
立法先規範醫院,再說其他……
整治醫鬧是對的,但前提是必須明確何謂醫鬧,要有一個科學公正的界定標準,否則就會侵犯患者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
醫鬧其實分為爭取合法權益的合理爭議鬧與以賺錢為目的的不合理鬧。所以不可一概而論!
比如報刊經常刊載的:一個健康老離休幹部只因咳嗽幾聲風寒感冒,走進醫院連掛4瓶水,結果死亡抬著出來,任誰也難以接受,兒女們跟醫院要個說法就叫醫鬧?人命關天啊!老幹部感冒即使不治也不會死這樣快吧!象這樣事例層出不窮,北京大學女教授都以這樣形式死了,她的同樣是北大教授的丈夫跟醫院要說法就叫醫鬧?當然,醫院治死人又冷漠拒不承擔責任,叫天不應叫地不靈家破人亡的受害者被迫在醫院門前打出橫幅,雖然說行為有些偏激,但不贊成歸入醫鬧之例,動用國家機器來武力懲治,這不是好辦法!
對爭取合法權益的訴求是憲法賦予公民權利,絕不能蓋上醫鬧大印來打擊公民的合法訴求!不能人民親人死了人財兩失後,又被戳上醫鬧一刀,讓人民心靈泣血!
事實上,很多具有合理訴求的所謂醫鬧產生的根源是醫療大面積腐敗與貪婪!比如為了拿每個支架一萬元回扣,不同需要不需要給病人裝五六個進口支架,醫生僅一場手術就一下子賺五六萬。比如病人開膛破肚,私立醫生中止手術要病人簽字增加治療費,不籤就昧著等死,這種草菅人命強盜行為如何不令人憤怒。比如一法院庭長夫人手術因為未送麻醉師紅包,就打過量麻醉藥,形成嚴重後遺症。此法官追究醫院私了解決,若是平頭百姓怎麼解決?不解決發幾聲怒吼就叫醫鬧?所以,為什麼以前沒有醫鬧?醫患關係和諧?那是以前醫界不存在嚴重腐敗!
由此可見,無視腐敗,只盯著腐敗的結果,那是本末倒置,治標不治本!對合理的訴求應當合法合理為受害人解決,不能因為吼幾聲打幾個橫幅就給戴上醫鬧大帽子予以懲罰!那不得人心!
另外一種是碰瓷式醫鬧。有些地痞流氓組織醫鬧一條龍在醫院擺靈堂曝遺體無限要價然後瓜分!有些人家病者病入膏肓神仙難救,這種情況下親人死去無限索賠藉機敲醫院竹槓,有些人在醫院打砸搶,嚴重威脅醫護人員生命安全,嚴重威脅醫院公益性正常運轉,嚴重損害公民就醫的權利,對諸如此類醫鬧必須打擊!我們表示支援!
我一致贊同有關部門對醫鬧、房鬧、校鬧、園鬧、銀行鬧、討薪鬧等各種鬧單獨立法,確保國泰民安。
然並卵
適得其反,會出更多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