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有幾大派系,都有哪些不同?
吉爾康 發表于 科學2022-01-08
哥們!不是法學有幾大“派系”,而是法學有幾大“法系”!早先的法制史言之“五大法系“,即”英美(判例)法系“,”大陸(以德國為標)法系“,”印度法系“,”中華法系“以及似是”阿拉伯法系(?)“…
法學流派有新自然法學派,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和社會學法學派三大派系。
新自然法學是西方自然法思想傳統的繼承和發展。自然法思想的意識可以追朔到西方文明的起源並在幾千年的歷史長河中被人們在不同的時期為不同的目的而使用,它的形式不斷翻新,內容不斷完善。
分析法學在現代主要以凱爾森和哈特為代表,它基本上繼承了傳統的分析法學的理論,嚴格地區分”實際上是這樣的法律“和”應當是這樣的法律“,著重對實在法進行邏輯分析而不作有關的價值判斷,否認價值和道德的必然聯絡。凱爾森指出,價值判斷在性質上是主觀的,因而只能是相對的。
社會學法學誕生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是在社會學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實證主義的法學思潮,它用社會學的理論和方法來認識和研究法律問題。
作業需要自己做。
還是國內的紅黃藍、紫黑灰,有意思!
法學,從研究的角度而言不應有派系這一說,但可以有流派或方向而言。
在我國法學的教學與學術研究主要有兩大流派,其一為北大流派,特點為以西方法學邏輯出發,崇西為主;另一為中政大流派,起源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立足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