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男子過失致人重傷,一審獲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你怎麼看?
走在左邊的愛情 發表于 農業2019-07-25
為什麼誤傷?如果要是和那個警察所長為了保護妻幼,就不應該判刑!人明日報不是說還要宣傳嗎?
只能說背景強大
有錢能讓鬼推磨
殺人也是過失,強詞奪理!文蠻。
錢花到位了!
以前看見冤枉案還有清官來破 每破一個冤案人們都拍手稱快 可現在冤枉案成為常態
是過失還能判緩刑,誰能控制了過失。
歷盡了艱辛判了緩刑
當今社會殺人犯都不要緊,只要倍錢對方諒解書,法院判輕的,不是酒駕和醉駕是頭號殺人犯,而真正的殺人犯是酒老闆每天數錢都數不過來?
法官收了多少錢??這樣判。
緩刑就是不用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