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農民拍拍良心說,以前向國家交糧,國家不給錢嗎?(農業稅除外)?
題主:農民伯伯是最有良心的人!
頭條上這些總挑撥工人農矛盾的,總說農民養活了城裡人的人,不是我們農民伯伯說的,他們沒經歷過那個年代,只是道聽途說,然後以農民的名義,昧著良心說話。
為的是什麼?真的在代農民伯伯說話嗎?
是把千百年來撲實,聰厚的農民伯伯推向了一個名譽不好的境地。別信他份。
各位條友大家好!
當時交公糧是給錢的,但很便宣,且要扣水份,扣雜籽,要是不達等級,還要拉回去。你們知道當時農民的狀況嗎?一年每人一斤油,大米白麵拫本吃不到,全是玉米麵,高梁米,一年到頭是土豆白菜,有的家庭人口多,男孩子多,五一就沒糧了,只能挖自留地的土豆,豆角,或者借糧吃。
可是吃商品糧的城裡人,你們怎樣你心裡最清楚了。月月有大米,白麵,你們領多少油。
農民真的苦透了,一年三百天全乾活,沒有節假日,沒有時間的幹,秋天忙的時候,還要夜戰到半夜,一年收入一二百元是好的,有的幹一年白乾。
現在有好多人還說農民好過,你去農村看看吧!
這些事在現在人來說,新生派的年輕人是不知道的,他們說不出子醜寅卯,因為他們沒有出生在那年代,還有就是城市的工人對於農村農民當年的上交任務有很多人是不瞭解的,隔行如隔山。只有真正的農民才知道當年的事情,知道這些事情的人,應該歲數最小的人也近五十歲了。
自從分田單幹土地到戶後,原來集體差國家的上交任務所遺留的債務,全部化分到各家的人口上了,一律由農民承擔,名稱叫“往來帳”。我們這裡每個人是三畝土地,往來帳是三至四年才
還清的,就這個帳是無條件的必須給政府還清。
農民種地每年午收時上交一半,到了秋季再交一半,如果午收沒有上交的,到秋季必須全額完成。具體的上交國家的任務有這幾種款項:農業稅、水利工程費、村民上交提留費、生豬稅、人頭管理費、土地管理費等等。這些錢是怎麼交給國家的呢?下面我再簡單說一下。
我們在科糧收下後,第一碗飯要想到國家,把好的穀物要曬乾揚淨,一定要達到國家糧庫的標準,不能太潮溼和不乾淨,否則不收還得拉回家。一般拉一車過秤後,糧食部門以國家平價給結算,只要夠了上交的各和款項,多退少補。這是根據每家土地多少和人口多少來決定多少錢的,是無條件的必須完成任務。說白了,就是白給國家交糧食的,實在完成不了的,結餘到下一年算清。
農民這些錢是經過村結算的,村裡交到鄉財政,至於鄉里上交國家多少,百姓不知道,鄉、村提留多少隻有天知道。那時候老百姓的生產任務重,早期時水稻一角幾分一斤,但是解決了吃和穿,大米乾飯不缺了,生活無憂,那時候和現在比是兩種不同的社會情景了。
農民交公糧這個話題,之所以成為當下一個“熱門”,我認為,是因為這個話題比較“特殊”。
雖說已經成為了歷史,但這裡面是有些可拿來說“事”的內容的。
題主更有意思,還要農民“拍拍胸口“來說說,當年農民交公糧到底給不給錢。呵呵,挺有趣。就覺著忍不住要在這裡叨叨叨上幾句了。
憑良心說,在當年農民交的所謂的“公糧”裡面,有一部分的確是給錢的。這誰也否認不了。
給了錢的這部分糧食,其真正的名字是叫“購糧”。
購糧是當時,國家按照當年的糧食價格,向農民收購成品糧,用來為國家“非農業戶口”的人們提供口糧之用。
既然咱們說“一部分”給了錢,那肯定是有部分是不給錢的。
這部分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糧”。
公糧,實際上是國家把農民應該繳納的“農業稅“,把“貨幣形式”轉化成了“物質形式“,就是把農民種地收穫來的糧食,轉換成貨幣,用來頂替農民應該繳納的農業稅的一種方式。
這些糧食交上去,是頂替了農民該繳納的農業稅的,當然不會再給錢了。
在那個年代,算是一個特定的歷史時期吧。那時,我們的國家還比較落後貧窮,國家的財政收入還很低,工業化生產水平也不高,再加上國家公共事業大力發展的需要,農業稅就成了農民交給國家公糧的一種體現。
現在,有部分人,所以對這個問題出乎意外的表現出“熱情”“熱心”和過分的“關心”與“關注”,無非是覺得,當年農民朋友交了公糧,國家給了錢的話,農民還有什覺得“屈慌”的?交糧給錢,這不很正常嗎?
是,交糧給錢,這個很正常。但是,先不說當時交糧,是有一部不給錢的,就是給了錢那部分,糧食的價也是很低的。
這些,可以都先不講,只說說當年農民交糧的時候,是在什麼情況下,在什麼樣的條件下,交出這些糧食的吧。
在當年,因為農技術的落後,農民種田的收穫和效益是很低的。那時候,農民種地基本上屬於靠天吃飯。
大多數人家,都是在自己吃不飽的情況下,勒緊褲腰帶,為了支援國家的建設,把家裡最好的糧食交給國家的。
並且,在當時,這是國家的政策,你要拒交或抗交,是不被允許的。
我們僅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難道這些農民朋友不該得到應有的尊重嗎?
為了支緩國家的建設,自已省吃儉用,甚至餓肚子,也積極的交售愛國糧,你能說他們不是為我們國家的建設作出了貢獻嗎?
更何況,當年那一代老農民,為支援國家建設,修水庫、挖溝渠,“苦幹,巧幹,拼命幹”,不要任何報酬,這不叫無私奉獻嗎?
老是看到部分人,在對這些農民的問題上,竭盡全力的去貶低、挖苦、冷嘲熱諷甚至口吐髒言,來述說農民的“罪過“,就想問一句,這有意思嗎?
無論你怎麼的去“羅例罪證”,當年農民對國家建設所做出來的那些貢獻,裡不能被抹滅和抹殺掉的。
這是事實的存在。
誰又能僅憑他的“三寸不爛之舌”,就把這些有目共睹的歷史的真實存在給否定了呢?
人嘛,還是良心一點的好。
謝謝閱讀!
說實話現在這樣的問題實在太多了,有時候真的不想回答,但又忍不了還是想說幾句。
這樣的問題能這樣直接露骨的提問,我想要不就不是農村人?要不就是想挑起農民與社會的對立?反正怎麼都感覺是別有用心!
口口聲聲說是關心農村,關心農民,其實是在搬弄是非。農民們心裡本來就沒有怨言的,但經過這樣的挑唆,明顯的就是往農民傷口撒鹽。不知道這樣的提問是怎麼過的稽核?我們有時候實話實說的事實,可能是就是太事實了就過不了稽核!
關於農民以前交的糧食除公糧以外國家給不給錢?我想沒有人說不給錢。
但當時農民們繳的糧食是最好的,可按照當時的市場價來說就連一半都沒有,我是個農民,我可以拍著胸脯的說:就是沒有市場價一半的價格,我們也願意給國家,因為支援國家建設是我們的責任!
但現在拿那一半價格來指責農民,我們不接受,這個鍋農民不背!
當時農村的苦沒有人知道,農民的累沒有人知道。
請問如果國家連一半的價錢都不給的話,農民怎麼生活?
農民要不要吃飯?農民要不要穿衣?這樣問我們有意義嗎?
農民無論什麼時候都是對的起天地,對的起國家 ,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所以多給農民點關懷 ,多給他們點關心這才是真正的人道!
除農業稅外,其餘徵購糧肯定收錢,每畝好幾百斤,如不收錢,農民怎過日子,六十,七十,八十年代那時糧食是農業的主產,搞點副業是資本主義傾向,就單純靠賣點平價糧食給國家,換點經濟開支,否則農民如何衣著生活,這題你問的太懸乎了吧。
我們只知道積極交愛國糧,把最好的交給國家,沒有給錢吧,那時候挖海河,都是生產隊裡出工分,後來要農業稅了,交公糧才給一些錢吧,過去的事情都記不住了。只記住了今天的農村老人已經很滿足了,每個月有百來元錢可以自己支配了。兒女們再給些糧食吃,過年過節的給老人些零花錢感到很知足了。知足常樂是大多數農村老人的心態。
交公糧給不給錢不說,就是給那時也給不多少!家裡要是沒糧就是借也得交公糧,不交糧大隊罰款的!要是欠大隊款也要有利息的有的欠大隊錢多啦都有還不起的,息滾息,沒辦法還的地就有讓大隊收繳上去的!但是有錢人在村上存錢,借給大隊也會利滾利。
我來問你,工人上班不給開工資嗎?
這問這話多無知,難道農民幹一年一點回報也沒有嗎?連衣服都不穿嗎?油鹽槳醋都不吃嗎?
是不是有點不講道理了,農民就得無私奉獻。
其實農民交公糧錢,很少很少都不能維持基夲生活,價格壓的很低,生產隊交公糧記得4角5分一斤,而且還要交好糧。
不要另眼看農民,農民對國家貢獻可以說大如天。現在糧食富裕了。糧食好象不重要了。天天拿農民說事,純是吃飽撐的嗎?
農民向國家以糧食(實物)交農業稅,還有限價的購糧(稻穀)每百斤九元八角。是按田畝派購,那時國家實行計劃經濟,所有工業品,農產品都有國家統一定價,統一價格銷售,按人口分配,這就是當時的國家計劃經濟。收購農產品糧食,生豬,三烏是給錢的,那是不計什麼工業品,農產品生產成本的。總的一切有國家統一生產,統價格,統一分配的,只有城鄉差別,那時城市比農村好,所以知青下鄉爭著要回城市。
以前國家收購公糧、三超糧都是給錢的,公糧價格較平,三超糧是議價糧,價錢較高,國家從不無償徵購糧食。生產隊交公糧、三超糧的收入,作為生產隊生產收益的一部分,半年和年終時按勞動出勤計酬給社員,稱為勞動日值。國家徵購的豬肉也和這個道理相同,一頭豬食品站約徵三分之一,徵購這部分價格也是較平,其餘三分之二如願意賣,也作議價收購,價錢就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