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週日值班算加班嗎?
要看是什麼樣的廠比如我們廠就不會給你。星期六,星期天 算加班因為他沒有按照勞動法
正常情況下,每週五天8小時上夠,也就是每週工作40小時外的才算加班,如不足40小時,則會用週六日時間抵扣。
比如,有的公司週一到週五錯開上班,而週六日安排上班,只要當週未滿40小時的上班,均不會算加班。
另外,調休的也不算加班。
所以加班一般會以月計,除開法定假外,正常時間每天都出勤達到8小時,有以前的加班小時本月補休的也算正常出勤,這樣情況下的週六日上班,才算加班!
算加班。在本人理解,非工作日從事關於單位的事,都是加班。當然這裡的值班是指需要在一定時間待在特定的地方。在體制內,一般會安排一些普通幹部和領導一起值班,普通幹部需要到崗值班,而領導可能不需要,只是不能離開市域範圍手機保持開機就行。這樣普通幹部的值班算加班,領導的值班不算加班算待命。
值班和加班是有一定區別的,雖然說,兩者都是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工作,但工作內容和性質是不同的。值班是用人單位為了保證本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在節假日內負責臨時接電話、招待來訪人員、看門、防火防盜和處理緊急公務等安排的非自己本職工作以內的工作,不屬於加班的範圍,不用另外支付加班費,並且值班是輪流的,是有空閒時間的。
加班是用人單位為了生產經營或為了完成訂單在法定的工作時間以外安排員工繼續從事自己本職工作以內的工作。是本職工作的延續。這種情況可視為加班。
知道了值班與加班的區別,我們就可以知道,週六週日值班不屬於加班的範疇了。
加班的話,是要付三倍加班工資的,但如果工作來之不易,還是不要提了,等到你在用人單位混到一定分量的時候再說吧。
若按勞動法規定,正常工作時間是每週五天8小時,也就是每週40小時,除此外均算加班,如不足40小時,則會以其它時間段來調劑,即調休。調休則不算加班。
一般情形下,週六日上班則視為加班。
記住,要以具體綜合情況判斷。
謝邀。
僅代表個人觀點。
我是否能理解成你的工作性質是做五休二、週末休?因為如果你是服務性行業的話,週末基本都要上班的,所以應該不涉及值班這一說。
如果是做五休二,我認為值班算是加班。這種值班是每週都要有人值班,還是偶爾需要值班(比如節日)?如果是偶爾加班,我覺得相應的補休就好了。如果是每週都要值班,就看工作強度。如果能補休儘量補休,實在不能補休再支付加班費吧。
千萬別動不動就說加班費,私營企業沒幾個老闆願意支付加班費的(除了流水線)。明智的老闆就更注重成果,這個時候人事部就可以做一些班次的調整,讓每一位員工的心裡都相對平衡。
希望能幫到你。
(圖片來源於網路,如侵權請聯絡刪除)
領導從不說加班,統統稱值班。這樣就不用給錢了。
值班的話有的算,有的不算,看公司的福利方面,嚴格來說是算的,但是現在很多的企業是不會算的
不是所有周六週日上班都是加班的,得看你們公司具體的休息方式。
有很多公司由於業務關係,不是週一到週五上班,而是調休。雖然一週也是休兩天,但是不在週末,就像我們公司,由於是四班倒,都是根據排班休息,只能保證一個月休8天,具體哪天不確定。
這是一般正常能夠保證月休8天的企業,還有一些企業,在你入職的時候就會跟你說一週上6天班,我朋友在一個小的電子商務公司,他們就是星期六還得上半天班,公司入職時就說的,不算加班。
還有一些彈性工作制的企業,例如快遞,基本上沒有什麼加班休息一說,工作沒幹完就得繼續幹,沒有規定具體下班時間。據我所知德邦的營業員一般都得到晚上10點,有時候或許更晚,沒有加班費的。
所以你的週六日值班到底算不算加班,得看你的工作性質和公司的具體休息方式。現在就算你加班,能給你加班費的企業,也能說是良心企業了,更多的是白乾!
週六日上班,單位要支付百分之200的日工資
工作日以外的應該都算加班
國內值班就是奇葩,既然是法定假日,為什麼需要調休?
關於此問題,和貴單位的工作時間安排有莫大關係,還和你值班那天是否法定節假日有關,詳情請閱讀:
首先,要確認你們的工作時間
如果貴單位實施雙休制,領導安排你們雙休日值班,同時又不安排補休的,算作加班,單位應該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如果安排補休的,就不存在加班工資的問題。比如我本人所在的行業,普遍是調休制,即休息時間是不固定的,從週一到週日都可能會有員工休息,這種情況下週六上班是不算加班的。這裡還要注意一點,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每週必須安排員工休息一天,所以有的公司每月只安排兩天或三天休息都是不合法的。
其次,確定是否為法定節假日上班
我想,你會有如此一問,肯定是關心“錢”的問題,確實,對上班族來說,“錢”還是比較敏感的。這裡特別強調,如果是法定節假日上班,用人單位要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端午節、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如果你值班的那天恰逢法定節假日,都視為加班,單位必須支付加班工資——哪怕安排了補休。
(不知我的回答是否已經清楚地解釋了你的疑惑?歡迎交流,歡迎關注荒原狂劍。圖片源自網路。)
法定公休時間值班那就與加班同質,單位應視為加班予以對待。
值班應當安排補休,安排不了要發補助,加班直接發加班費!否則就違返了相關法規!
有的單位,不懂勞動法,節假日值班算義務值班,分文沒有!
實際情況遠遠比所謂的法定節假日要複雜得多,有部分單位合同制的員工遠遠要比終身編制的員工工作量大,也有部分單位存在人浮於事的現象。因此有的單位的員工遠遠比你想象當中的還要勞累,也有的單位的員工遠遠比你想象的還要輕鬆。
但是不論如何,所謂的法定節假日,對於絕大多數的公司單位來說,都是沒有約束力的。甚至可以說是完全沒有約束力。
只要在單位裡面有了一定的工作經驗和崗位地位,都可以以自己的方式跟單位裡面的管理層協調。
現在社會的主要矛盾集中於按勞分配,房價,商品房開發商與業主的矛盾,環境汙染,噪音擾民,食品安全等問題,至於有沒有節假日,與這些問題相比,實在不能算一個事兒。
給加班工資就算加班,不給算什麼加班啊?
單位人少的就不行了,一週兩次甚至三次值班
值班是節假日干另一個工種,絕對是加班的另一種流氓形式,藉口不發錢而已,五四運動時,高速工人剩餘價值,誰在剝削工人的剩餘價值,這個時候咋不宣講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