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器表演的象徵意義?
使用者6682730272632 發表于 農業2021-06-19
音樂是一種離不開表演的藝術,音樂表演是賦予音樂作品以活的生命的創造行為,所以音樂表演一直被人們稱為二度創造。
瓦爾特曾經說過:“演奏家的藝術處理和見解越高,他就能更大程度地傳達該作品。”
①但是在怎樣進行二度創造的時候卻出現了不同的觀點:
有的學者認為一切必須圍繞作曲家的寫作意圖來進行表演,其目的就是透過樂譜儘可能地還原作曲家的寫作意圖,不可對樂譜的演奏有任何偏差,要求表演者完全拋棄自身所處的時代精神而對作者的生活環境、性格品質、感情經歷等做一個完全的模擬;
有的學者認為樂譜是由音符組成的,而音符本身是沒有生命的,要想使樂譜變成有生命力的音樂那就需要表演者的主動介入。
也可以說,表演者作為二度創造者同作曲家一起承擔了音樂的創造。
而伽達·默爾從哲學的角度對音樂表演者做了一個明確的定位,並對音樂表演中的美學觀點進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