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魯迅的代表作《故鄉》的理由少於30字?手機使用者859951357502020-05-29 23:27:47

寫出了人在“歸去來”的永恆心曲。

小時候的朋友、一直戀戀不捨的家鄉風物都在離鄉的日子裡悄然改變,雖然在外漂泊的人所心心念唸的就是故鄉,甚至那是力量之源,然而多年之後歸來,不免“近鄉情更怯”,迎接自己的可能是“物是人非事事休”。

魯迅在《故鄉》中深刻地揭示了這一點。漂泊多年疲憊不堪的遊子歸來,那些曾在異鄉不斷給他美好感覺的回憶,讓他在蒼茫人世還能感受到美好的幼年記憶,月光下田野中的刺猹少年,最終卻成了一個帶著舊氈帽唯唯諾諾地叫著他“老爺”的人,家鄉也破敗不堪,甚至家鄉的人們也與自己格格不入,最終不得不再次離鄉。與前面不同的是,連僅剩的那點回憶也被自己歸鄉的所見謀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