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外動火應不小於多少米?
前川239 發表于 農業2023-01-06
裝置外動火不少於5米。
擴充套件資料
動火期間距動火點30米內不得排放各類可燃氣體,距離動火點15M以內不得排放各類可燃液體,不得在動火點10M範圍內及用火點下方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
注意事項:
1、凡是在廠區電、氣焊、切割、鑽磨等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安全作業證。
2、凡是內有或盛過化學危險物料的容器、裝置、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動火作業前必須進行清洗置換。
3、凡在容器、塔罐、管網等生產設施上動火作業,必須將其與生產系統徹底隔離,並進行清洗置換。
4、高空動火作業必須佩戴保險帶、被焊和施焊器件,工具必須可靠繫留,防止墜落。
5、拆除管線的動火作業必須先查明其內部介質及其走向,並制訂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
打好動火票,應該不小於5米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