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證稽核表怎樣填申請人事由?fmotm33472019-11-02 06:08:22

具體的申請書是要到民政部門申領的,根據上面的要求填寫就是了。1、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填寫申請表、評定表一式三份,如實填寫相關資訊。

2、受理:縣級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核對,並將申請表中相關資訊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對於填寫虛假資訊者不予受理。

3、殘疾評定: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明顯,依照殘疾標準,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全評定、簽字;其他難以直接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必須經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評定,由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組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填寫評定表,要有明確的殘疾評定結果。

4、初審、填發:縣級殘聯根據申請人的數得上赤道 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僻組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並將評定表輸電網放眼不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

5、稽核、批准、備案:市級殘聯根據殘疾標準和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對申請人辦證申請、縣級殘聯的受理程式、殘疾評定結果、縣級殘聯的初審意見進行稽核。

6、發放、備案:縣級殘疾發放市級殘聯稽核批准的殘疾人證,並留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

7、領取、儲存:申請人到縣級殘聯領取經稽核批准的殘疾人證,本人儲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