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局和國土資源局區別?
泥融沙暖687 發表于 農業2022-09-14
這是兩個不同的政府組成部門。自然資源局不能發不動產證,去國土資源局辦理。
自然資源局是把原來的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等單位進行了合併,並整合了發改委、林業局、水利局的部門職能形成的行政單位。主要是針對自然資源的調查和管理部署,再根據每個地方的資源問題作出相應的報告和評估,負責自然資源的合法利用和開採。
國土資源局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承擔耕地保護,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不減少,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等。
自然資源局和國土資源局不是一個單位。根據機構改革方案,以原國土資源局為基底,整合發改委、林業局、農業局、水利局、住建局、地理測繪等部門某些職能,組成自然資源局,為政府組成部門。自然資源局的職能範圍較國土資源局更為廣泛,二者並不是一個單位。
自然資源局就是之前的國土局負責用地面積開發性質審批的,從本質上來說是對土地的利用進行管控的,由於部門調整許多地方國土和規劃開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