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9年,德國數學家魏德曼發明的(Widman,1460—?)在他的著作中首先使用“+”、“-”表示剩餘和不足,1514年荷蘭數學家赫克(Hoecke)把它用作代數運算子號。後來又經過法國數學家韋達(Vieta,1540—1603)的宣傳和提倡,才開始普及,直到1630年,才得到大家的公認。
法國數學家“許凱”在1484年寫成的《算術三篇》中,使用了一些編寫符號,“十”表示加法,“一”表示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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