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承諾主要內容?37765986564212022-06-10 13:18:21

是指候選人(自薦人)在當選前和當選後分別向選民作出的競職承諾、創業承諾和辭職承諾。

1、 競職承諾,是候選人(自薦人)就遵守換屆選舉紀律、依法公平參選、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問題向村民作出承諾,一旦出現有拉票等違法違紀行為,自動放棄當選資格。

2、 創業承諾,是競選人要結合本村實際,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標、措施及工作作風,向村民作出承諾,承諾完成情況與村幹部的考核、評優等掛鉤。

3、 辭職承諾,是競選時,簽訂“辭職承諾書”,若當選,在任期記憶體在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等行為,要主動辭去職務,辭職承諾書等同於辭職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