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宋重法主張的主要內容是什麼?使用者74438323957062021-05-25 17:59:29

(一)挽救末世的“振領總”

劉頌認為,西晉王朝“所遇之時,實是叔世”,在政體方面,劉頌主張“反漢之弊,修周舊跡”,實行“裂土分人,以王同姓”的分封制。

在施政方面,劉頌提出了三條“振領總綱”:第一條是“息役”,第二條是“平糴”,第三條是“著信”。劉頌的三條施政綱領,從思想淵源來看,是以儒家為本,綜合道家,法家,農家的學說而成的。

(二)重法主張

劉頌強調法律統一:“綱舉網疏”,要求法吏嚴守律令,依法斷案。其重法主張的具體內容如下:

1.復肉刑;

2.綱舉網疏。劉頌提出的“綱舉網疏”除同杜預的立法“簡直”主張有一致之外,從法律方面說,所謂“綱舉”主要是要求嚴“大奸犯政”、“豪強橫肆”的行為;所謂“網疏”,就是要對“賢人君子”的“小疵”高抬貴手。

劉頌提出“納舉網疏”主張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晉朝最高統治者抑制大奸,而對所謂“賢人君子”的下層士族要寬容,以調整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其中也包含了立法寬疏,司法中抓大案要案,反對“謹密網以羅微罪”等合理成分。

3.法令畫一,執法必嚴,以律斷罪。首先,劉頌嚴格區分了君臣在立法,司法方面各自的職責:“主者守文”“大臣釋滯”“人主權斷”。其次,劉頌提出了“夫人君所與天下共者法也”的觀點。再次,劉頌重新解釋了“看人設教”、“隨時之宜”等觀念。劉頌所謂的“當”、法“善”,是有自己的標準的。這就是符合“理”。經過上述三方面的分析論證,劉頌提出了一個明確的司法原則:“律法斷罪,皆當以法律令正文;若無正文,依附名例斷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論。”劉頌將立法和司法分開,將君主,大臣與司法官吏的職權範圍也明確加以區分,這在司法理論上無疑是一個貢獻,它是劉頌重法思想中積極的合理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