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可分為哪四類?sgdft161502019-10-16 05:23:14

收入主要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補貼收入和營業外收入不算收入,應算利得。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商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股利收入等。利得是指收入以外的其他利益,通常從偶發的經濟業務中取得,屬於那種不經過經營過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獲得的收益,如企業接受捐贈或政府補助取得的資產、因其他企業違約收取的罰款、處理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形成的淨收益、流動資產價值的變動等。補貼收入,是指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退還的增值稅,或按銷量或工作量等依據國家規定的的補助定額計算,並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以及屬於國家財政扶持的領域而給予的其他形式的補貼。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處理無形資產淨收益、罰沒淨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