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心臟病的人能拘留嗎?使用者82728618783032019-07-09 12:00:31

如果被拘留人有心臟病並且會危及生命安全,拘留所一般不會將被拘留人拘留。

根據《拘留所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拘留所應當建立醫療衛生防疫制度,做好防病、防疫、治療工作。

拘留所對患病的被拘留人應當及時治療。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療的,由拘留所所長批准,並派人民警察管理;被拘留人患有傳染病需要隔離治療的,拘留所應當採取隔離治療措施。

被拘留人病情嚴重的,拘留所應當立即採取急救措施並通知被拘留人的親屬。

第十九條拘留所發現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建議拘留決定機關作出停止執行拘留的決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傳染病需要隔離治療的;

(二)病情嚴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治安拘留所管理辦法》第十條拘留後發現被拘留人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和其他嚴重疾病的,以及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應當通知原裁決機關另行處理。

因為被拘留人有其他犯罪行為,決定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勞動教養等處理或者予以少年收容教養的,應當根據有關憑證終止拘留,並辦理出所手續,註明出所的具體時間和所去地點。

對有心臟病的人能拘留嗎?使用者13498176034630112020-03-26 02:13:28

不是有心臟病不能拘留,看心臟病的嚴重程度,重患看守所的確不敢收,如果不是重患,你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行政複議或法院起訴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