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挖河修渠,如果農民挖到好東西怎麼辦?是歸隊裡嗎?
六七十年代的人民,大都達到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挖到什麼東西都會上交國家。[擊掌][擊掌][擊掌][擊掌][擊掌][擊掌][呲牙][呲牙][呲牙][呲牙][呲牙]
六七十年代是清風正氣“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創歷史美好社會時,如果是修渠挖河挖到好東西就直接交給生產隊,如果是古董生產隊主動交給上面!
六,七十年代挖河修渠,如果農民挖到好東西怎麼辦,是歸隊裡嗎?這也要看你挖到了什麼,三五個大錢,正常,沒人管,當年我們出民工,在燈籠河子那地方修公路,每天上工,一人分一小段,中午驗收,有個老趙頭,挖溝時感覺不對,竟控到個罈子,他很小心後來又發現兩個,這時通知了連長,第一個罈子用油布包著,開啟後是大煙,連長立刻通知派出所,第、二壇是銀洋,第三壇是銅錢,這些東西價值不菲,民警立刻組織人員運走啦,在當時挺轟動的,後來給老趙頭髮了狀和二十元錢,連部也發了錦旗,表揚護寶有功,這是個真事,就發生在身邊,那些東西都充公了,跟個人和生產隊沒半毛錢關係!
連小朋友撿到一分錢都要交紿警察,難道說在人員眾多的情況下,挖出的東西能拿走嗎?
首先問題主,什麼叫好東西。是指古董嗎?那時真若挖出古物的話,先得先交給生產隊,然後逐級上報,最後交給國家。
六七十年代,是中國人思想覺悟高,思想品德好,思想意識強,思想風氣正,思想意志堅,思想信仰紅,思想觀念忠的時代,農民挖河修渠,挖到好東西或別的什麼,只要不是私人的,一定會歸隊裡或上交的。
那年代的人,覺悟都高,差不多都上交給國家![捂臉][捂臉]
好東西應交給公社,或縣文物部門。
那時候我們還小,還不懂得。只記得那時候全隊的人在一起幹活,大家很和睦齊心協力,氣氛很濃。我想如果真的能挖到奇珍異寶,肯定是繳給隊裡,絕對不會獨吞。因為那時的人都比較老實
挖了一隻王八還不是煮著吃了改善一下了人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