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方是指什麼?產權承受方是購房人還是賣方?
使用者4340487806533176 發表于 農業2022-07-09
一、承受方是承接或接受方,產權承受方是產權轉讓的受讓方,也就是購房人。
二、根據現行《契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房屋的產權承受人為契稅的納稅人。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八條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第八十九條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的,適用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至第八十三條、第八十五條至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承受方是對原來權利義務承接和繼受的人,保持權利義務的連續性。產權承受方是對財產接受的一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屬於購買方。透過雙方簽訂了貨物買賣合同,貨物由出賣人轉移到購買人,由購買接受了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