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級市存在的意義?幽默聰明小芒果2022-01-15 00:52:18

雖然很多人質疑地級市的法律地位,但現在立法權都發了,並不能說在法律上沒有地位,這個事情得從歷史上找結論。

最初,建國時我國的行政層級是“省縣鄉”三級制,但是這個設定是有問題的。第一,經濟決定政治,城市的經濟好過縣,所以難以和縣平級;城鄉情況迥異,在一個級別也難以統籌。加之當時城市也不多,所以很多城市是遊離於“省縣鄉”這套體系之外的。國民政府末期曾經設定過很多類似於今天意義上的直轄市,剛建國時,也暫時繼承下來,後來廢除了絕大多數。憲法裡為了彌補“省縣鄉”體制的不足,補充了兩個概念。“較大的市”和“設區的市”。二者或多或少都被賦予了管理縣級政區的權力,算是“省縣鄉”體制的一個補丁。但司法解釋模糊,這位後來的故事埋下了伏筆。

當時,我國行政區劃非常混亂。軍政大區轄區太大,被廢除。但是即便是省,也難以管轄幾十個,甚至近百個縣。所以,省政府將每十幾個縣“編成一組”,派一個派出機構進行管理,賦予這個派出機構很大的權力,好比是欽差大臣。這個派出機構一般的駐地就在管轄的幾個縣中,選一個經濟最好的。這個派出機構叫“地區行政公署”,簡稱“地區”。所以,當時我國很多地名全都是“XX地區”。

但雖然是派出機構,可官僚體系有自我膨脹的特點和由虛變實的特點。地區的設定確實比省長親自管幾十個縣長方便,所以久而久之,省長只管地區行政公署了,地區政府成了省政府直管的單位,省委書記也直接管理地委書記了。所以,“地區”是派出機構,但實質上已經是一級政府了。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街道辦事身上。

到了改革開放的時候,市場經濟發展。城市經濟輕鬆碾壓縣域經濟,縣成為了城市的經濟附庸。省管縣沒有了經濟基礎,其本質也早名存實亡。於是,80年代掀起了“地改市”和“市管縣”改革。順應經濟發展和區劃規律,讓經濟發達的城市去管理經濟落後的農村。所以“XX地區”都變成了“XX市”。也就是俗稱的地級市。

地級市存在的意義?魔法師梧州0k2022-01-15 08:13:19

是為了便於傳達命令。這是仿效部隊的層級的。

地級市是以前的某地行署轉變來的,實際上比較分流 截流資源。 全國包括的居委會和行政村在內的數目是690000個。

地級市,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地位與地區、自治州、盟相同,屬地級行政區,是建制與地區相同的市,由省、自治區管轄。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在國家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

地級市存在的意義?隨風2022-01-15 01:36:45

城市是一個地區乃至一個國家人口、經濟、文化的集中點,城市聚集著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同時也是人類社會作用於地理環境的最強烈、最敏感的地區。

城市的出現是科學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由於有了固定的城址,就有利於來自四面八方的物質與文化及其資訊的流通。

城市的出現是地理知識發展的結果,它也會反過來促進地理科學知識飛速發展。

地級市存在的意義?風7652022-01-15 00:40:36

從幾十年的執行情況看,地級市的存在的意義,最直接的是體現在行政管理方面:

首先,壓降管理成本。從管理角度看,一個層級管理30~50個單位已經是極限了,我們可以將省比作一個班級,一個班最多50個學生,這也是教育和管理學專家研究後認為最合理的規模,再多了行政效率會大大下降。而中國有2800多個縣,卻只有34個省級行政區,如果在海南這種面積比較小的省推行二級管理也許可行,但如果是山東、河南這樣的人口大省呢?管理的壓力就會相當大,必然極大增加省一級的工作量,管理成本將直線上升。歷史上看,中國真正採用兩級管理體制的,只有秦和隋兩個短命王朝,其他王朝基本都是三級管理,原因是根本管不過來!

第二,提高管理效率。西方管理理論認為,實體管理的下一級實體,數量應當控制在7±2個,超過這個數字,由於複雜程度升高,效率就會下降。扁平化管理,必然要擴大縣級的權力,這樣就會帶來機構的臃腫、財政負擔增加,單單是縣級的數量就會讓省政府累垮。因為就算省級效率再高,領導的時間和精力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同時統籌這麼多地方的發展。同時,縣過多,必然會產生碎片化現象,導致出現更多的行政壁壘效應,各地為了自身利益、地方保護導致惡性競爭、重複建設,使得原本的經濟一體化被打斷,經濟區域被分割。

地級市存在的意義?玖日2020-11-19 20:01:22

當一個市面積過大,輻射和帶動不了轄區的縣城時,這個時候會找一些發展較好的縣城成為縣級市來輔助地級市輻射轄區的縣城和帶動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