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句中,逗號後面一定不能用that?使用者55881510424852019-10-31 10:43:41

謝邀,這裡完全可以去掉那個逗號,嚴格來說這個句子就應該用限定性定語從句,而不是非限定性的。因為非限定性是對句子意思的補充,屬於非必要資訊,是作者認為不太重要的內容,拿掉也完全不影響原句。而上面的句子可以看出來,which引導的從句是對這個Mitochondrial DNA的解釋,因為這個DNA一般人不熟悉,所以這個解釋是必要的,而不是可有可無的。

這個從句實際和前面的inherited是同等地位,只不過inherited是用分詞短語來對前面的Y chromosome進行解釋說明,而which從句是用從句形式對前面的DNA進行解釋說明。不管是分詞短語還是從句,都屬於名詞的後置修飾語。

使用非限定性定語從句是有幾種典型情況的,例如張滿勝語法中提到的“專有名詞”和“類指名詞”,

Einstein, who was a great Jewish scientist, created the theory of relativity。 ——-專有名詞

An elephant, which is the earth‘s largest land mammal, has few natural enemies other than human beings。 ——-類指名詞

這兩種情況都一般要用非限定性,不能把逗號去掉。

然後限定性定語從句也有一些典型情況,這種限定性從句就不能加個逗號變為非限定性,因為加個逗號會讓句子意思發生改變。例如下面張滿勝語法中的例子(當然這個例子也能說明,某些句子不能隨意去掉逗號,去掉逗號從非限定變為限定也會導致句子意思變化):

但在兩種典型之間,則有灰色地帶,就好像題目中的句子,雖然我認為從句子的語境來說應該不加逗號,但加了逗號,也不能說語法錯誤,頂多說語法用的不好。

另外,非限定性定語從句可以是修飾一個詞,也可以修飾整句,如果是修飾整句的話,就不能去掉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