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了首付款,買房者已入住,現在不想賣了,該怎麼辦?
沒
不想賣了有三個方案:第一,明說,我不想賣了,願意雙倍退還首付款。第二,什麼也不說,帶著首付款跪在他們全家面前,他們問時你再說房子我不想賣了。第三,去早謠,說這是凶宅,想辦法透露給他們知道,他們問你時你打死不承認。他們要退房時你就退了。
當你想逆勢而行的時候只有三個方案:1。錢吃虧 2。面子吃虧 3。陰德吃虧 你想不付出任何代價那是不可能的。你看看你能承受哪種損失?
房子降不降價,什麼時候降,降多少,你就不要問別人了。你問別人時,他們個個都是李嘉誠,拍著胸脯告訴你,一定會降,或者一定會漲,其實他們屁都不知道,就隨口一說,因為他們不需要承擔任何風險和責任。誰也不能準確告訴你你那套房到底是跌還是漲,你還是得自己承擔後果!
我最看不起的就是你這種不講誠信的人。是不是最近房子又升值了?試想一下,一個言而無信的人,以後誰還敢和你打交道?這次你把房子賣給別人後又反悔了要了回來,下一次再出手就難了,一定會有人告訴買房者:這是一個出爾反爾的小人!你想想,你的房子是不是就砸在自己手裡了?這還不算你要付的違約金。如果人家一紙訴狀把你告上法庭,你賠的不僅僅是錢,還有人品,還有誠信!
搞不懂只收首付,買家居然就能入住。正常二手房交易流程是首付☞銀行放款☞驗房☞尾款☞辦理交接☞入住。你是瞎問,還是就沒這回事?
不建議違約,只要不是深圳,絕大部分城市二手房呈現下跌趨勢、新房優惠加大。此時你應該崔促成交,坐享下跌紅利。
人無信而不立!
你撞樹上啦!三歲小孩啊!做事能不能別太損,不想賣可以,賠償唄!少做點噁心人的事。
我買房子也是交了五萬定金,合同約定倆個月完成過戶,沒幾天我要交首付他不收說不賣了,其實就是有人比我出的價高,他想賣別人,我說那就雙倍賠償吧,他還不幹,只退我定金我也不幹哪,我最後告訴他,咱就按合同走,雙倍賠償我也不幹了,我就耗到兩個月,只要你賣給其他人你就是一房兩賣,就屬於詐騙,賣多少就是詐騙多少,他那時候有高利貸他拖不起,最後還是賣給我了
研究契約,查詢有利自已的條款。現房價普跌,退房之路空怕有點瑤遠,你要做好賠錢的準備。退而求其次,能少賠點就謝天謝地,不要希望全退了。
知道為啥別人不承認我們的市場地位嗎?
就是不守規矩
房價大形勢下跌,建議再買新的,如果想不通,就按簽約合同條款來,沒過戶其實也好退,但是於情於理你得給買房者補償。
能不能有點契約精神????
你違約,需承擔違約金。
錢是萬能的
這是兒戲嗎?不想賣雙倍返還人家的首付款。
我有個同事買房也遇到像你這樣的賣家,上了好幾次法庭,最後還是賣給我同事了
高價退回,才是君子之道
按合同辦事,都是成年人了做事應該想清楚,不要一天一個主意
買房定金3倍賠償,搬家費,中介公司費用。
如果簽了合同,不想賣就依據合同賠付違約金,可以和買方協商,如果買方不願意,只能依據合同來打官司了。
錢都收了,請參考合同法
你不會自己買過呀?
賠錢唄 還想賴賬嗎?
賠點違約金就行啊,很方便的。
很明顯你付了首付,哦現在又不想買了[大笑]
呵呵,你再買房人家都不敢跟你交易,害怕反悔
按理雙倍返還首付款
根據定金法規定,違約方最多承擔總房款20%的雙倍違約金。看已經付費的買家是否為自己爭取最大補償吧。
合約不是你想賣就能賣?想不賣就不賣?世界不亂套了。可以協商按合同陪些錢才能解決問題。你的錯就應該付出些代價
有合同法,看看就全明白了
雙倍賠償人家
按合同賠償違約金和買方因變動帶來的損失,這個損失多少就說不好了。
好辦,收人多少錢雙倍奉還在賠人損失費
一個人身上有一種東西,用完了就沒有了。這種東西叫做信譽度。
你的房子, 在政府的有關部門, 辦理相關的手續沒有? 只要沒辦理相關手續, 房子還在你名下, 可以中止房產交易。我見過這種事。賣主收了定金之後一段時間, 算算賬不合適, 不賣了。不過賣主加倍返還了定金。你也可以這麼辦。利益與誠信, 誰輕誰重,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賠錢
人家同意你不賣了,賠違約金!人家不同意,申請法院強制過戶!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很簡單,按照合同違約金賠給他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