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丟失,農村宅基地怎麼補辦?土磚家2017-03-15 10:55:27

原有的宅基地證丟失後,是可以申請補發的。不過,現在實行“房地一體”,統一頒發的是不動產權證書。

補辦的話,找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就行。程式大致是這樣的:

向國土資源部門

(鄉鎮國土所或縣級國土局)

報失;

在國土資源部門規定的媒體上宣告證書滅失

(一般是當地的紙媒上;現在為了方便群眾,也減輕群眾負擔,有些地方也允許在國土資源部門官方網站作宣告)

提交補辦的申請書、遺失宣告原件、原權屬證明資料

(主要是宅基地證檔案,一般情況下是放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檔案室的,不必去檔案局查詢。查詢時,拿身份證或戶口本即可)

填寫登記申請書、登記審批表,

實地勘測

經稽核,屬補發之列的,國土資源部門作出

補發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無異議的,予以補發;

補發的證書註明“補發”字樣(再強調下:

現在頒發的是不動產權證

),填寫登記卡、歸戶卡。

應該說,只要您原來辦過宅基地證,補辦的程式還是比較簡單的,而且只要經過一定程式,都會補發。

證件丟失,農村宅基地怎麼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