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的建房許可證有期限限制嗎?使用者493小小詩2019-06-30 14:42:44

有,無特殊情況限期二年時間。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滿二年未動工興建的(特殊情況除外),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登出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檔案,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申請程式:

1、經鄉級人民政府核實,向縣級人民政府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房申請;

2、根據需要,徵求四鄰對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體意見;

3、縣級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鄉、村莊規劃的要求,向用地建房人提出設計要求;

4、核發鄉村建設規劃用地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