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支付拆遷補償費如何稅前扣除?正潔財稅2021-05-08 15:45:22

(1)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專案(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專案除外),在取得土地時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的拆遷補償費用也允許在計算銷售額時扣除。納稅人按上述規定扣除拆遷補償費用時,應提供拆遷協議、拆遷雙方支付和取得拆遷補償費用憑證等能夠證明拆遷補償費用真實性的材料。財稅〔2016〕140號

(2)國稅發[2009]91號)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以拆遷補償協議、簽收單據及被拆遷單位或個人的相關詳細資料作為其稅前扣除的憑證,主要有:拆遷補償合同或協議;被拆遷人的身份證影印件;被拆遷人簽收拆遷款的拆遷收據;支付被拆遷人拆遷補償費的銀行單據;其他相關資料。

(3)房地產開發企業直接與被動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應向稅務機關提供拆遷(回遷)合同,被拆遷人是單位的,還需提供支付憑證及拆遷補償發票;被拆遷人是個人的,還需提供簽收花名冊或簽收憑證等。大地稅公告(201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