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具體指的是什麼~?使用者304290406189472020-01-02 20:59:43

男女平等指男女雙方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各個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權利並承擔同等的義務,婦女不因性別受到歧視,其實質是性別平等,而不是男女兩種人群之間機械的平等。男女平等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其他基本法、部門法也做了具體的規定。其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權利平等;經濟上同工同酬;文化教育權利平等;在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男女一樣;男女家庭地位平等,等等,總之要將性別意識納入法律制定、政策決策,堅決反對性別歧視。 婚姻法將男女平等作為一項基本原則加以規定,並貫穿在各章具體條款之中。其內容包括:(1)概括規定夫妻的家庭地位和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權利義務平等。第13條規定:“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2)規定男女在結婚問題上權利義務平等。結婚後根據雙方的約定,男女雙方可以互相成為雙方的家庭成員。(3)規定夫妻在人身關係、財產關係、以及父母在撫養教育子女問題上的權利和義務平等。父母對子女均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等等。(4)規定男女在離婚問題上的權利義務平等。新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都有提出離婚的權利。男女雙方如果一方構成法定的離婚情形,均可視為感情確已破裂,準允離婚。 上述規定在婚姻法中前後呼應,條款明確具體,徹底否定了男尊女卑、夫權至上等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及其思想觀念,進一步倡導和確定了男女平等的兩性關係,使這一關係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更新的內容,是男女平等這一基本國策在婚姻家庭領域的體現。垍頭條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