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轉院手續如何轉?奮發飯糰r72021-04-23 02:59:36

方法/步驟分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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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戶籍所在地縣級醫療機構住院,因患者病情嚴重,所住醫院技術條件有限,主治醫生建議轉診,這種情況下一般是本院新農合辦公室配合主治醫生辦理,即本院新農合辦公室出具轉診證明,主治醫生填寫病人基本情況,建議轉診的原因,再經本院主管領導批准後,加蓋本院新農合公章。患者家屬可執此表、患者身份證、合作醫療證到縣新農合轉診處審批,審批完加蓋公章,可執此表到縣指定的醫院住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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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患者為急診,直接到縣外住院治療,在住院後3日內執急診證明、患者身份證、合作醫療證到縣新農合轉診處辦理轉診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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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患者非急診,直接到縣外住院治療,在住院後3日內執住院證明或住院診斷證明書、患者身份證、合作醫療證到縣新農合轉診處辦理轉診手續,這種情況報銷時大部分地區報銷比例要降低10%的,因為不是逐級轉診。如果本省已實施即時結報政策,那麼這種情況有的地區不須回來再轉診手續,由本院新農合打本縣新農合諮詢電話直接實施網轉診即可,出院後直接在本院核算!

二次轉院手續如何轉?獵獵西風2022-01-17 10:35:08

新農合二次轉診手續的辦理:

新規明確,經醫院組織會診檢查仍未確診的疑難病例、因定點醫院未開展的檢查治療專案或無足夠條件診治搶救的危重病人,可轉院診治。辦理轉院時,患者按病情需要選擇一所醫院,如需轉往第二所醫院的,須有前一所醫院的轉院證明,並需到首次批准轉院的定點醫療機構審批備案。

轉院住院時間最長為三個月,住院超過三個月的,要憑轉往醫院的證明,辦理延期手續。未經上述醫院同意而自行轉院、自找醫院、自購藥品的費用,不予報銷。

實行逐級轉院轉診制,在縣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住院不須辦理轉院手續;凡轉縣外上級醫療機構住院就診,須帶醫療證和戶口本到縣農醫局辦理轉院同意手續。

急診轉院、外出探親患病和外出打工參合農民患病在所在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報告縣農醫局或戶口所在鄉鎮農醫所,各農醫所每半月應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上報縣農醫局存查。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告縣農醫局的,患者本人應在可報費用內承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