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灣名稱的由來?使用者24757100486427602019-08-15 18:52:59

北部灣位於我國南海的西北部,是一個半封閉的大海灣。東臨我國的雷州半島和海南島,北臨我國廣西自治區,西臨越南,南與南海相連。 北部灣地處我國沿海西南端,由南寧、北海、欽州、防城港四市所轄行政區域組成,陸地國土面積4。25萬平方公里,2006年末總人口1255萬人。北部灣經濟區地處華南經濟圈、西南經濟圈和東盟經濟圈的結合部,是我國西部大開發地區唯一的沿海區域,也是我國與東盟國家既有海上通道、又有陸地接壤的區域,區位優勢明顯,戰略地位突出。上世紀70年代以前,北部灣沒有劃界,兩國漁民不分彼此在北部灣共同勞動。但70年代後期,中越關係惡化,由於中國漁民的捕撈裝備較好,越南明顯處於下風,於是越方開始採取控制措施,有時甚至開槍射擊、武裝沒收中國漁船。90年代以後,中越關係好轉,但雙方漁民糾紛仍然不斷,越南屢次沒收中國漁船。 1974年,中越兩國開始就北部灣劃界舉行談判,特別是兩國關係正常化、1999年兩國簽署陸地邊界條約後,這項談判程序加快。2000年12月25日,兩國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兩國在北部灣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劃界協定》。該協定除序言和約尾外,共有11條,其中第一條確認了雙方劃分北部灣的法律根據,並明確了本協定的劃界範圍;第二條至第五條確定了以21個界點劃定兩國在北部灣的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分界線;協議還明確了對跨界油氣資源和其他礦藏進行開發,以及對生物資源養護利用等事項的合作原則。現在,兩國立法機構先後批准了這一協定,標誌著中越在北部灣的海上邊界已然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