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夫妻鬧離婚(因為男的要動手打女的) 現在他們有2個小孩一男一女,女孩讀書所以跟父母一起,男孩一直是女方父母撫養的(現在在廣東女方家) 現在女方要求離婚,孩子爸不同意離婚而且還說2個孩子都要,然後現在準備要過來把男孩從女方家要回去,請問女方父母有權利不讓80後音樂坊2019-05-05 14:59:08

有權利,孩子是無辜的·。對於這個事件能和解的儘量庭外和解,畢竟組成一個家庭不容易,如果堅持離婚對孩子的傷害也會很大,【儘量多為孩子考慮,考慮】如果我理解正確,男孩是自幼跟隨女方家長的,那麼對男孩有一定的監護責任。男方不能因為與女方之間的糾紛就來剝奪孩子的權利。畢竟孩子是夫妻兩人的,不是一方說了就算的。況且男方有一定的暴力傾向,這對孩子將來的成長會有所影響。如果按照法律程式,雙方應各持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