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將麥稈燃燒之後的灰燼作為養料銷售給企業可以免徵增值稅嗎?正潔財稅2021-04-22 10:37:23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徵稅範圍註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

(十一)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樹苗、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乾花、乾草、薯幹、乾製的藻類植物,農業產品的下腳料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徵稅範圍。

草木灰是農民用樹皮,草皮,稻草,秸杆等植物纖維曬乾之後堆積起來用火燒製而成的,已經改變了稻草秸稈等農產品的物理性狀,不能作為初級農產品,農業生產者不能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