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城中村改造空宅基地怎樣補償?黑鳳梨17142019-07-13 01:30:17

根據南陽市人民政府宛改辦(2007)58號檔案規定,結合該區域實際情況,針對被拆遷的拆遷賠償問題,作出如下方案(草案)

#宛改辦(2007)58號檔案?我在網上查不到,真的假的?

一、補償辦法(含室內外裝修)

1、對持有房產證的按1350元/平方米補償;#這個補償少不少?好像和現在的樓市價格差點兒

2、對房產證上備註有三層未批自建的按450/平方米補償

3、對持有建設公正規劃許可證的按1300元/平方米補償

4、對確屬老房,未辦理房權手續的,由本人申請,經組、社群、街道辦事處、區城建局共同認定後,按1200元/平方米補償

5、對規劃內的1-2層未建面積按1000元/平方米補償

6、對3樓無證建築300元/平方米補償 #三樓補償是不是太少了,而且不合理,800-1000元/平方米還差不多

7、對3樓未建部分按80元/平方米補償

二、對被拆遷戶的1、2層拆遷面積原則上按1:1置換安置房(強行擴建,臨時搭建除外),3層建築面積只賠償現金,不置換安置房。

#1:1置換安置房合理嗎,是否可以1:2或1:3?好像以前在某個檔案上見過

三、房屋安置辦法:

1、原地安置

2、安置標準:規劃內佔地面積低於90平方米的安置一套大戶型和一套小戶型;規劃佔地面積大於90平方米的安置兩套大戶型。

3、戶型標準:大戶型120平方米左右;小戶型60平方米左右。

4、安置面積大於被拆遷戶1-2樓規劃總面積的,超出部分被拆遷戶應按1600元/平方米退款。

#憑什麼拆遷人賠1350元/平方米,被拆遷人安置還要給拆遷人1600元/平方米,誤差的250元/平方米算什麼。都是二百五嗎?

5、安置面積小於配拆遷戶1-2樓規劃內總面積的,剩餘部分被拆遷戶應的的1350元/平方米補償款。

#又來了,誤差250元/㎡

四、本胡規劃外的空場、道路、公用風道,公用建築施工場地等,本區域內的閒置場地。不經各職能部門規劃批准而形成的各類建築物,不予賠償不予安置。

五、其他不住獎勵標準

1、臨時過渡費:選擇產權調換的,按所拆房屋有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補助3元/月,過渡期為18個月。

2、搬遷補助費:按所拆房屋有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補助3元/月(18個月) #如果包含搬家費、租房費的話就太少了

3、生產經營性用房停產停業補助費:每平方80元

4、生活補助:按常住人口每人一次性補助100元

#“一次性補助100元”,現在的物價,地球人都知道。最低生活標準也要300多,如果開發商一月只花100元生活費,我就頂它

5、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補償辦法第一條執行,令按所拆遷房屋有證建築面積每平方補助180元。

6、本次東華組城中村改造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宣傳發動期為6天,第二階段拆遷期為30天。在宣傳發動期間進行丈量結算的按所拆遷房屋,有證面積每平方米獎勵36元。進入第二階段進行丈量結算的按每提前一天每平方米獎勵1元計算

綜合上述檔案,你的空宅基地應該是按照補償辦法裡的第五條:對規劃內的1-2層未建面積按1000元/平方米補償。

上述資料是我在網上綜合搜尋了很多資料綜合出來的,所以我也不敢確保這就是官方檔案。如果能做到的話,建議你託人去南陽當地土管所檢視一下官方的正式資料檔案。那才是鐵證如山的事實。假使不能讓你當面檢視,你也可以託人打聽一下內部關於官方的規定。

我的回答只能是一個參考,因為我也不是專業人士,只是以前的時候經歷過關於房子宅基的問題,但問題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所以希望你能按照我的建議去爭取到官方的資料或者說法,畢竟這是對你很重要的事,不可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