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品種保護條例?會飛的魚960342021-12-09 13:21:05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農業植物新品種包括糧食、棉花、油料、麻類、糖料、蔬菜(含西甜瓜)、菸草、桑樹、茶樹、果樹(乾果除外)、觀賞植物(木本除外)、草類、綠肥、草本藥材、食用菌、藻類和橡膠樹等植物的新品種。

第三條依據《條例》第三條的規定,農業部為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的審批機關,依照《條例》規定授予農業植物新品種權(以下簡稱品種權)。

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以下簡稱品種保護辦公室),承擔品種權申請的受理、審查等事務,負責植物新品種測試和繁殖材料保藏的組織工作。

第四條對危害公共利益、生態環境的植物新品種不授予品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