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與藝術的界限是什麼?科學與藝術是對立的嗎?仁雲君心理藝術2020-02-02 16:09:34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對藝術和科學的概念稍作梳理。不然討論起來可能會雞對鴨講,莫衷一是。

廣義的藝術是人透過技術行為和物質媒介,製造感官可直接感知的具體形象(不是具象),以導示無形的精神指向,獲得精神的體驗和滿足。

廣義的科學應當是指——-人為了自身的存在發展,在認識世界(當然也包括人自己)和改造世界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的理論和實踐的知識體系。在這一概念下,實際上藝術也在其中。 。所以自藝術誕生起(別問什麼時候誕生的,我也不知道,但是一定會很早,推測很有可能和科學一樣誕生於人類的產生),一直緊隨緊伴科學的發展,他們也從未相互遠離,而且是水乳交融,不可分割。

藝術的目的具有形上的性質,而這方面向來多和哲學人文社會科學相結合的。藝術表達所藉助的媒介材料具有形下的性質。而這向來多和自然科學相結合的。另外即使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也只是人所做的方便劃分,也並非完全對立,也是相互有別而又交融結合的。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從藝術誕生至今,所有的藝術都是與科學結合的,所有的藝術作品都是科學與藝術的結合例項。所有的科學產品都能夠成為藝術的內容或形式。所有的科學產品最終也成為科學與藝術的結合例項。以上連用了四個“所有”,沒錯,就這麼絕對,包括古今中外所有的科學和藝術,不如此表述就不夠準確。

題主提出這個問題,應當是由於科學、藝術發展過程中的社會分工、學科細化所帶來的疑問。學科細化是精深研究的必然選擇,但並不意味著這種細化是孤立的、割裂的,學科細化要充分發揮作用則必須是綜合的,渾融的。研究是分解過程,應用是組合過程,研究是為了應用,應用須藉助研究,無法混淆,也不能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