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鄭州徵收林地補償標準?博學新樂1Q22021-11-09 16:55:48

1、徵用林地補償費分為以下六種:

(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以後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徵用、佔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後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蹟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徵用、佔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後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5)苗木以徵用、佔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後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築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2、森林植被恢復費:暫定每畝30000元,免交墾複基金。徵用、佔用森林地單位在被徵用、佔用林地鄰近補足林地的,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3、林地補償費:按照本市徵用、佔用菜地標準和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