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了別人的農耕用地用來做水產養殖是否合法?使用者3998491095941582019-10-01 22:12:12

可以辦理水產養殖的,但是也要分情況的,以下是法規,改不了的。一、如果屬於基本農田請參考以下條款:1。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土地,可以用荒地的,不得佔耕地;可以用劣地的,不得佔用。 2。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3。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二、如果不是基本農田,請參考以下條款:1。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2。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3。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4。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注:養殖水上是可以的,但是與一些程式需要走,這樣才能正常養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