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智斷牛舌案讀後感?使用者74438323957062021-05-13 08:46:44

包拯(公元999—1062年)任開封知府時,為官廉潔,執法嚴峻,不畏權貴,時稱:“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他年輕時,曾當過天長縣(今屬安徽)縣令。一日,有個農民到縣衙告狀,說他的耕牛的舌頭被人割掉了。(宋代為保護農業,曾頒佈法令,嚴禁屠宰耕牛。)

包拯問題:“你來告狀,別人知道嗎?”“不知道。”“耕牛被割去舌頭,鄰居知道嗎?”“也沒人知道。”

包拯對告狀的農民說:“你回去偷偷地把牛殺了,把肉賣出去。但一定不要聲張。我會有辦法找到那個割牛舌的人。”農民按包拯的囑咐去做。隔了幾天,有個人跑到縣衙告那個農民私宰耕牛。包拯見割牛舌的人自投羅網,心裡很高興。他聽完訴狀,大喝道:“你為什麼要割掉耕牛的舌頭?”那人吃驚的樣子呆若木雞,只得供認出割牛舌的經過。

原來,此人是牛主人的仇人,想害牛主,便偷偷地割了牛舌頭。他以為牛沒了舌頭便不能吃草,牛主人只能將牛殺死,這樣就要觸犯私宰耕牛的法令。聰明過人的包拯,將計就計,找到了割牛舌的人,並依法治了他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