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工資如何計繳個稅?你是我唯一80022572018-11-26 22:37:38

很多企業存在員工工資補發情況,原因很多,政策性調資、職務晉升、新員工定級、單位籌建期或資金困難等原因都可能造成工資補發。那麼問題來了,補發工資究竟應該在實際發放當月繳納個人所得稅還是攤入應發月份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

實務中爭議頻發。我的觀點是既然是補發,就應當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計入所屬期各個月份工資序列計徵個人所得稅,這樣符合補發工資的性質,也更加具備合理性。但通常應注意以下三個關鍵點:

1、必須合理說明補發理由

政策性調資、職務晉升、新員工定級、單位籌建期或資金困難等原因各異,表現不同,證據也有差別,應具備合理性並能夠證明真實性。

2、應在會計處理上相互呼應

這裡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因資金困難原因的,當月工資正常計提,但未能實際發放,但會計入賬能夠顯示各個月份工資計提的處理環節,自然沒有問題;

第二,因其他原因補發的,比如員工評級引發的工資補發,在各個月份可能未做計提(因不知道能否評上),年末根據業績評定級別補發工資,會計上要不要做調整處理?實務中也是態度不同,我的建議是既然要分攤計入各月,自然也應當會計進行調整,以實現會計處理和個稅處理的統一。

3、是否需要到稅務機關備案

實務中也是很不統一,我們的建議是,各地有明確規定,按照當地規定,如果當地沒有明確規定,看金稅三期個人所得稅扣繳系統客戶端能否接受調整補繳,如果能夠直接處理留好資料即可。如果不能或者超出調整時間期限,應到稅務機關備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