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要用筆寫字呢?使用者29507217714102512019-10-24 08:27:35

最初古時候人們用毛筆寫字有兩個先決條件:

一、受書物(例如現在的紙)必須長時間能顯現書寫字型,且對受書物損害最小。固體的筆寫出的是粉狀的顆粒筆痕,很容易被摩擦掉,而液體的筆痕可以儲存很長的時間。

二、書寫工具如果是硬質材料,墨水蘸的就會很少了,寫不了一劃就得停下來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無法書寫。書寫工具如果是軟質材料,它可以有濡墨的功能,墨水不會蘸的很少,也不會蘸太多了,墨量可以人為控制。最終比較下來用毛製作的書寫工具最好,所以古時候人們用毛筆寫字。後來毛筆製作的改良,字型書寫法則的產生,都是在確定了毛筆為主要的書寫工具後逐步發展起來的。擴充套件資料毛筆最開始是由秦國大將蒙恬發明的,公元前223年,蒙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雙方打得非常激烈,戰爭拖了很長時間。為了讓秦王能及時瞭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那時,人們通常是用分籤蘸墨,然後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的,書寫速度很慢。那種筆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會把非常貴重的絹給弄髒了。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筆的念頭,這次要寫大量的戰況報告,這個願望就越來越強烈了。戰爭的間隙中,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隻野兔子回軍營。由於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裡沉沉的,一隻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跡。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不是更好嗎?”回到營房之後,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不像樣子。蒙恬又試了幾次,還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塊絹也給浪費了。一氣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裡。蒙恬並不甘心失敗,仍然抽時間琢磨其他別的改進方式。幾天過去了,他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辦法。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走過山石坑時,他又看到了坑裡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蒙恬將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發現兔毛溼轆轆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蒙恬大受啟發,馬上跑回營房將它往墨汁裡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吸足了墨汁,寫起字來非常流暢,字型也顯得圓潤起來。原來,山石坑裡的水含有石灰質,經鹼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由於這支筆是由竹管和兔毛組成的,蒙恬就在當時流行的筆名“聿”字上加了個“竹”字頭,把它叫做”筆“。今日簡寫作“筆”。最初的毛筆是用來塗描甲骨文的筆畫的,而真正用毛筆寫字,可能開始於簡牘和錦帛上文字的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