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委員會成員中有競選者,什麼時侯退出選委會?凡塵觀生活2018-04-06 10:55:28

選舉委員會成員中有競選者,什麼時侯退出選委會?

親們,大家好!

我是凡塵觀生活。關注農村,關心農業,關愛農民是我的本真。我來回答選舉委員會成員中有競選者,什麼時侯退出選委會?這個問題應該是指村委會選舉吧。

先來看看《村民選舉法》對這個問題的規定。《村民選舉法》規定第一百一十條“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不得成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第一百一十一條“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第一百六十四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之間不得有近親屬關係。這三條,建立了村選委會和候選人之間,村委會候選人之間的規避制度。

依照《村民選舉法》,在提名候選人時,還沒有候選人親屬之間的規避,甚至在預選時也沒有提出規避,以直到預選結束確定正式候選人時,才提出了正式候選人之間不得有近親屬關係。並且提出了規避辦法。

因此:當村選舉委員會成員中有競選者時,到確定正式候選人時退出選委會。

當預選後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之間有近親屬關係的,只能留任1人。

那怎麼留任呢?

一是多出的親屬候選人可以自願退出;

二是自願退出不能解決問題的,職務不同的,留任職務高者;

三是職位相同的,預選得票多者留任;

四是職位相同且預選得票相等的,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抽籤決定那個親屬候選人留任。

從以上看出,村委會成員之間不能有親屬關係,這是鐵律。萬萬不能觸碰。所以,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凡塵觀生活建議,還是有一位親屬候選人能夠自願退出為好。在這種情況下,相互協商,和諧退出,和諧相處最好!咱們中國不是有一句古話“和為貴”嘛!

我是凡塵觀生活,謝謝!再見!歡迎親們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