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遠光燈造成對向車道發生事故的情況呢?需要追罰嗎?當代車伕2020-06-05 23:54:07

如何看待遠光燈造成對向車道發生事故的情況呢?需要追罰嗎?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一)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二)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三)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四)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五)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

(六)在照明較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

對機動車夜間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處以罰款並扣分的處罰;

交通事故的責任是由交警來劃分的,交警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來作判斷。然後再根據原因看是哪一方的過錯導致的,過錯大的一方,承擔的責任越大,當然也要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所以事故責任的大小與賠償責任息息相關。另外交警作出責任劃分不是口頭的形式作出,而是需要出具一份書面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上主要會寫明事故的經過、認定依據、承擔事故的責任人、責任承擔情況。事故責任一經作出,雙方確認並認可,就可以作為該事故的賠償依據。

如何看待遠光燈造成對向車道發生事故的情況呢?需要追罰嗎?驗車師5552020-06-05 23: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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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遠光燈造成對向車道發生事故的情況呢?需要追罰嗎?努力的包身工2020-06-05 21: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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