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轉租出去後,修路補償款歸誰?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發表于 農業2022-01-07
這位網友好!對你問題試做以下品讀,供你參考。同時,歡迎有識之進來一同解讀。
第一點,轉租60年?這還是頭次聽說,不知是真是假。
所問交待細節不清?比如:轉租合約或合同等詳細情節。
第二點,國家因建設,有時對農民承包地有徵收,徵用補償政策。
這兒徵收與徵用是不同的概念,操作上也有區別。
第三點,徵收,徵用的補償不是同一層面。
關於轉租後,政府給補償款歸何人所用,現不見你轉租合約資訊,同時也不見政府補償方案,在此,很難給你一準信了。
由上,政府在徵收,徵用農民土地後有比較規範,科學,合理的補償規定。
不同的徵收,徵用,還有地質情形有不同的標準。
這位網友,你丟擲的問題,還真是“問題”,比方,60年,從什麼時間算,告訴你,轉租協議,合同,契約等要符合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精神。
二輪土地承包期即將到期,十九大報告說,二輪到期順延30年。
這有法規等依據。
你轉租60年是依什麼法律規定呢。
提示:這位網友,如進一步瞭解,請補充問題準確資訊,共同交流,探討。
謝謝邀請。修路所需要的土地徵收不是我的專業特長,但從通常意義上來講,修路的補償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土地承包期內承包人的補償,這一部分主要用於承包剩餘期限內承包費、土地徵收補償金進行的補償;另外一部分就是土地所有人補償,所有人可能是村集體、企事業單位等。希望我的解答能夠給你提供提供借鑑和參考,具體你還要詳細參閱土地徵收補償方案,才能最後確定你要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