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蘭縣:女子連發196條簡訊侮辱對方被行政拘留, 你怎麼看?
監控衛星天線按裝 發表于 農業2019-06-10
對於這樣的人不光要拘留。還要罰款
我認為不但要拘留,還應判刑、道歉。現在是網路時代,不能讓沒有素質的、道德低下的人在網上肆意妄為,要給他們嚴厲地懲罰。
應該嚴懲。請理智
該女子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應該進行嚴厲處罰。禁止使用手機。
作為一名公明,應該嚴肅的要求自己,做到遵紀守法,愛國愛家,愛自己,更要熱愛生活。樂觀對待。
我認為應該處以15日拘留,然後向對方賠禮道歉。
網路簡訊騷擾也應該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