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販子拐走之後的下場如何?會有什麼悲慘的經歷?
只有身臨其境者,感受才會刻骨銘心!旁觀者,只是道昕途說丶外加報道新聞!但本人感覺,父母才是最心疼的!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句話,就包含了偉大的父母之愛!可想而知!一般人,丟失點財物,都哭天搶地!這把一大活人,讓拐走!心情不言而喻,做為被拐了的孩子,受苦丶受罪、受虐待丶是肯定的!人販子,本身就是喪盡天良之人,為了錢,甚至於,把孩子弄殘廢!或是賣器官,國家真應該,加強懲罰力度!加大打擊力度!加強管理力度!做為父母親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不給人販子可乘之機!現在,有的地方,有的人販子,膽大妄為,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明目張膽的,搶孩子!你說多麼囂張!希望全民抵制!全民動援!打擊人口販賣行為……
大概會有這幾種可能:
1。被賣進大山裡,被關起來,被一個村子裡的人看著,被迫為他們家生孩子,幹活。
2。被割掉器官,器官被賣掉
3。被迫成為性奴
4。身體遭到殘害,或是被割掉舌頭,或是被弄壞眼睛,或是被弄殘,被迫去乞討,討不夠足夠的錢,可能還會遭到毆打。
5。折磨致死
被拐走是一件極其可怕的經歷,是一個家庭最大的痛苦。無論是大人還是小孩都要增強安全意識。
◇被人販子拐走後的悲慘經歷。
成年男子的遭遇
現代社會還有一些成年男人如同牲畜一般在被販賣著。
如果長相好看,可能被強迫性奴役,佔被拐男士總數的6。8%;
別幻想白馬會所小白臉的待遇了,他們只會遭受特別嗜好者的摧殘,甚至被割掉生殖器官、摳出眼睛、去掉鼻子。沒人包紮,沒人同情,只有施暴者痛快地淫笑。
至於長相一般體質卻不錯的可能被強迫充當勞動力,資料是85。7%;
他們吃的是連狗都不吃的食物,但還有打手強迫他們下窯去背尚未冷卻的磚塊,沒有任何的防護措施,只能忍受灼痛。況且動作稍慢,就會遭受打手無情毆打。
為什麼不逃?因為那些人已經被打成殘疾去乞討了,想想還有多少缺胳膊少腿的在賣慘。
為啥不趁著乞討求救?或許他們早已失去了與人的溝通能力——被割走了舌頭。
少女的遭遇
山東濰坊一女子遭拐賣,裸體被綁
十五年。
白天當成狗被拴著,每晚被強姦,最終
導致精神失常,
在被救後難以獨立生活;
山西大同
17歲女孩
熱心助人卻被拐走姦殺,罪犯更是將其屍體
肢解、焚燒;
福建一個
38歲的老光棍
買了一個
24歲
的女大學生,用盡各種手段想要摧毀女孩的逃跑意識,最終導致姑娘不堪其辱,
一把火燒死了買家全家,包括剛出生的孩子!
孩子的遭遇
被拐的孩子中,有身體健全,最終與家人相識的;有健康長大的,安穩地度過一生。但還有部分孩子在你看不到的地方,
遭受苦難
!
還有更多想不到、看不到的殘忍傷害
本該在爸爸媽媽身邊撒嬌的他們,而今卻在不法分子的手中變成掙錢的工具。
為了賺錢,人販子把孩子
打殘
,讓其上街
乞討為他們賺黑心錢
,以此來博取人的同情心。
更有為了防止孩子逃跑用
鐵鏈鎖住,
像
圈養牲口
一樣對待他們。
甚至人販子還會因為孩子已經記事逃跑而
毒啞他們
,
打斷他們雙腳
!
對於人販子的經歷,我認為人販子的行為,應當說已經觸犯了國家的法律和侵犯了人身權利。給社會和受害者已經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和不可挽回的損失。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為頌揚社會的一個穩定局面發展,社會的健康安定,婦女兒童得到合法的保障,對一切違反法律法規的犯罪分子,應當從嚴從重懲處。
本人沒有被人販子拐過。
都是自願去山區墾荒,不是拐去的。
也許會當人養,也許會當牲口養,也許會賣器官、也許會做成殘廢去乞討……太多可能了,都很罪惡。人販子必須處以極刑。
國家應該對人販子進行狠狠的打擊,抓起來必須嚴懲槍斃,這樣子才能夠使得人販子不會再做人販子了。一個家庭孩子丟失打擊是想象不到的,會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太可憐了。
“寶貝回家”救助站就在我們大學旁邊。我在大學時做了一段時間的
“寶貝回家”志願者
,接觸到很多家庭的資料。
本身我就是特別容易哭特別容易動感情的那種性格,當時真的是每天一邊哭一邊工作,一天下來眼睛都哭得疼。當了媽媽以後,對於防止孩子走丟被抱走騙走這件事,我也是格外在意。
當初張老師創辦“寶貝回家”的初衷就是因為經歷了四歲兒子險些走失,由此將心比心,體會到那些失去孩子的家人的痛苦才創辦了這麼一個尋親網站。沒有孩子的人根本
無法想象什麼叫一夜白頭
。
前段時間
李靜芝阿姨找到了走失32年的毛寅
一事被推上熱搜,影片中談吐幽默開朗的“嘉嘉”毛寅還不忘調侃知道了自己脫髮的原因,也讓人感受到養父母家庭對他的教育還是不錯的。
但是像毛寅這樣,能有一個對自己很好的養父母家庭的例子太少了,更多的走失孩子過著
人們無法想象的日子
。
被拐走的孩子通常會有怎樣的下場?
1)被收養
很多人都說,能買孩子的家庭願意掏出一大筆錢來,說明家境還不錯,如果孩子能被一個還算富裕的小康之家收養也是不錯的選擇。但是大家想一下,誰不希望擁有自己的孩子?
誰願意領養一個孩子呢
?
一般有經濟能力有素養的家庭基本上都會嘗試試管嬰兒,代孕或是去正規機構領養,只有有一點小錢的普通家庭或是想要
傳宗接代觀念重的閉塞地區
才會去買一個孩子。
傾盡家財買一個孩子,對孩子可謂是抱著極大的希望,但又不是自己親生,在這種有愛有恨的複雜情感中,孩子很難擁有幸福的家庭氛圍。
2)女孩是弱勢群體
電影《盲山》中就描述了這種被拐女孩的下場,被賣給因
經濟能力差或肢體缺陷的人做老婆
,傳宗接代,生育孩子,買家不會把女孩子當做一個人來看待,被拐女孩可謂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深陷苦海之中。或是被賣往一些地下交易不為人知的地方,家人想要找回難度非常大。
3)上街乞討
這種情況近些年已經很少,在上世紀末卻是真實存在的,有興趣的朋友搜尋一下“採生折割”,
悽慘程度簡直令人髮指
。這些人會買來幼童,生生折磨他們,管理他們上街乞討,外觀越殘疾越悽慘,乞討來的錢越多,孩子變成買主的搖錢樹,一輩子就這麼毀了。
4)幼童出現意外
因為
大孩子不好控制,已經記事
,所以人販子更願意挑幼童下手,在抱孩子逃竄和轉手過程中,為防孩子哭鬧引人注意,人販子通常會
給孩子喂安眠藥鎮靜劑
等。那麼小的孩子往往會在顛沛流離中生病或因藥物劑量過大導致腦損傷,嚴重的會不幸夭折。
拐賣人口是人性中不可饒恕的惡行,改變的不僅是一個孩子的命運,更有無數家庭深受其害,許多父母一輩子只做一件事,就是苦苦找尋孩子,然而像毛寅一樣與親人團聚的實在是太少了,仍有許多父母奔走在尋子路上,希望這些人販子都會
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
,所有孩子都能找到媽媽。
我是@木蓮媽媽,很高興與大家分享我的育兒經驗,關注我每天分享實用的育兒小知識,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人販子一個人人憎恨的詞,他們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社會和家庭,如果人販子只是把孩子賣給沒孩孑的家庭收養對孩子傷害可能會少點,如果每天把他們變成掙錢的工具那真是慘不忍睹,總之對人販子就應該判重型,因為他們的做法天理難容。
走好運氣的少。
1 多重殘疾一級。
2 被迫充當勞動力,動作慢了一微秒都會被毆打,一般會致輕傷。
3 器官。
4 被折磨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