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出生時親生父母就遺棄了你,你被養父母養大,後來親父母又回來找你怎麼辦?
既然遺棄了你,堅決拒絕他們的一切要求。好好孝敬你的養父母!
如果是拋棄,堅決拒絕他們的一切要求,繼續和養父母過一生,因為如果沒有養父母再次養你,你可能活不了。他們生了你,卻把你扔了,他們是不負責任的,也是有罪的,如果你那時被凍死,餓死,他們還會有機會嗎?
把親生父母的錢要過來孝敬養父母~
生母沒有養母大。
生母沒有養母恩大,再一個看當時的情況而定,可以當親戚處,但是不可能回到生母身邊啦!
別相信所謂“血濃於水”的謊言。
我就是這樣的人生經歷。
襁褓中就被遺棄,快成年了,就有人打著“血濃於水”的旗幟,強行闖入我平靜生活。
當我落難時,露出真面目,避之不及,還對我進行嘲笑譏諷。真正幫助我走出困境的人,是髮妻與從小一起長大,沒絲毫血緣關係的兄弟。
如果我的人生,沒有騙子的打擾,也不會今天這落敗結局。
人生最後悔的事,十七歲聽信謊言,給女騙子打開了門。
法律上要瞻仰他們,不管養不養你。這就是讓人無奈之情。
不認,血緣相牽
認親,對自心的那種複雜狀難另外
對養父母來說不知他們內心何等感受。做為親生父母如當初為無奈丟失,現認應該,更加尊孝養父母
如當初不負責任遺棄,現如
今有何臉面來認孩。問題在於親父母現如今行為的內心真實目地是那種心態。
願天下做人父母的配起父為山,母大天的稱為
好好善侍兩方父母,失去的痛是無法言表的,十三年前我敬愛的養父離開了我,當時我的心碎了,我覺得天都塌了,至今都。。。。。失去太可怕了,從那時起我放下了對生父的怨氣,好好孝敬父母,因為父母是咱的天。
兩方都是父母,都好好珍惜對待吧。
這個要看是什麼原因的拋棄,雖說拋棄都是不好的,如果父母當年迫不得已,或者後來知道錯也有找回自己的行動,會補償自己或者養父母,換我,我會試著原諒!瞭解事實!放下仇恨!或者換句話說,有兩個父母愛自己不是更好嗎?親疏肯定有差別,但是我會將親身父母對我的照顧補償給我的養父母更好的照顧,回報他們的養育之恩……
不會理他,陷在中華傳統裡永遠都是死路一條,自己活得辛苦
從親生父母家拿錢,讓養父母享受
如果親生父母當初有難言之隱,相認又給予補償,我覺的可以原諒,當個親戚往來,未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