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的人生智慧:人為什麼要效法天地自然?
關於本問題所提:~人為什麼要效法自然?這個問題,須從《道德經》第二十五章經文說起。
經文有云(節選):…………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根據老子《道德經》的節選闡釋,人!屬於自然的其中一類,囊括於道之中,受「道法自然」的法則限定,遵守、效法天地自然之道,是選擇也逃不出的必然行徑。
上述!已解說了:人!為什麼要效法天地自然的原因。接續略談~具體如何效法天地自然?這個問題。
人效法天地自然,須從《道德經》第四十八章: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取天下,…………。~就取天下一詞,當作一個廣義解釋:泛指取得成功。
據老子經文闡述,道德經的人生智慧,就是教人們做人生減法而不是加法。並不是讓人們不作為,而是讓人們減去“人心慾望膨脹”的作為,並且是愈徹底愈好,也就是說減到徹底的境界,天道自然本能的就見到了。一個人的“德行”自然會順應自然,中規中矩,不偏不倚,恰到好處的事半功倍的順應自然的發展,自然成就事物。
假如人們不遵循《道德經》的人生智慧,必然背道而馳,一定是“失道寡助”的人生不良結局。
人也屬於自然。自然效法自然。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很自然。哈哈哈!
因為人是天地自然的一部分,而且人效法天地自然的是其規律和法則,即老子說的道,進而提升到做人的道德層面,就是德。反之,人如果不效法天地自然的規律或法則,就會失道,從而失德。
先說答案,道法自然,就是順天應時,隨外界變化而調整自己的心態;或者說隨著形勢的變化調整自己的行為方式吧!
如果弄懂老子的“道”,就知道什麼是“道法自然”;反過來也是一樣,如果弄明白什麼是自然,也就搞清楚了什麼是老子“道”。
老子在第二十五章說,有物混成①,先天地生。寂兮寥兮②,獨立而不改③,周行而不殆④,可以為天地母⑤。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⑥,強為之名曰:大⑦。大曰逝⑧,逝曰遠,遠曰反⑨。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⑩。域中⑾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⑿。
這就是“道法自然”的出處。有幾點說明一下;
1、物:指“道”。混成:混然而成,指渾樸的狀態。
2、寂兮寥兮:沒有聲音,沒有形體。
3、獨立而不改:形容“道”的獨立性和永恆性,它不靠任何外力而具有絕對性。
4、周行:迴圈執行。不殆:不息之意。
5、天地母:一本作“天下母”。母,指“道”,天地萬物由“道”而產生,故稱“母”。
6、強字之曰道:勉強命名它叫“道”。
7、大:形容“道”是無邊無際的、力量無窮的。
8、逝:指“道”的執行周流不息,永不停止的狀態。
9、反:有的版本是“返”。意為返回到原點,返回到原狀。
10、人亦大:有版本作“王亦大”,意為人乃萬物之靈,與天地並立而為三才,即天大、地大、人亦大。
11、域中:即空間之中,宇宙之間。
12、道法自然:“道”純屬自然,本來如此。
可以這樣理解——
有一個東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經存在。聽不到它的聲音也看不見它的形體,寂靜而空虛,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獨立長存永不停息,迴圈執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為萬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強把它叫做“道”,再勉強給它起個名字叫做“大”。它廣大無邊而執行不息,執行不息而伸展遙遠,伸展遙遠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說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間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純自然。
老子描述了“道”的存在和執行,這是《道德經》裡很重要的內容。主要包括:“有物混成”,用以說明“道”是渾樸狀態的,它是圓滿和諧的整體,並非由不同因素組合而成的。
“道”無聲無形,先天地而存在,迴圈執行不息,是產生天地萬物之“母”。“道”是一個絕對體。現實世界的一切都是相對而存在的,而唯有“道”是獨一無二的,所以“道”是“獨立而不改”的。
在本章裡,老子提出“道”、“人”、“天”、“地”這四個存在,“道”是第一位的。它不會隨著變動運轉而消失。它經過變動運轉又回到原始狀態,這個狀態就是事物得以產生的最基本、最根源的地方。
天地自然有道,人有道成聖成賢,人無道則迷惑顛倒。
因為人類與大自然是一體的 因此才天人合一 、比如 大自然就是最健康的 、宇宙就是一個最圓滿的愛字 、順其自然就是順其大自然的健康、順其自然圓滿的愛 古人還把孝悌 忠信 禮義 廉恥全包含在自然規律裡面、陰陽五行等 你若是違背了自然規律 大自然對你是有報復的、這個大自然的報復 即便是神仙也抵抗不了、因此 古人的書籍裡全都是與自然規有關係的 就是做一個人必須先教育你要認識自然、怎樣順其自然 可現代也有人說人定勝天、這個純屬胡說八道 千萬你可別信他那套、因為去了聖賢說的話、普通人的話根本就沒有靠譜的 說人定勝天的人 這個純屬誤人子弟、 就像是痴呆人打哈欠 他生往外冒虎氣呢 即便是從有了宇宙開始 也沒有人能勝天的、雖然是神話故事說的懸 也沒有人能勝天的、 現代人的妄想心更大 就是妄想心十分過分的嚴重、這個妄想就是假想的意思。
自然規律是天地生命的源泉,宇宙之主自由有序的創造了萬物。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神聖的奇蹟現象歸根結底都是精靈鬼怪育生。奇形怪狀的生物出現,都會相互不斷依賴的生存。一切所有的反應現象,都是宇宙自然主導著生命本能。
道與自然以首為先,萬物都有首腦。惪行以心為主,物體都有心臟。宇宙形成天地虛實變化,萬物出生能夠心意相通。所有生命規律,道法自然主導資訊自動。宇宙空間執行日月星辰,天地運轉生命輪迴不息。氣息相通在空間流動,感知事物資訊是道德經過認識境界。天人合一的道理,能夠使人精神開悟覺醒。
《道德經》歷來是仁見智見,沒有共同的一個答案,各有所悟便是得到。老子說“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四大即
天
、
地
、
道
、
人
。人居天地間,立足於大地,最親近於地,生存於地,受制於天地道之限,故老子以“人”為四大之起點而曰“
人法地
”;通常譯為“人效法於地”,即“法”作“效法”義解。是正解嗎?
老子開篇即有言曰“
無名天地之始
”,“無”就是老子所言之“
無狀之狀,無物之象
”的“
道
”,它先於天地便己存在;所以說“
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
”,“
玄牝之門
”即喻“
道
”,它是天地形成的根源,若
道
開啟了天地一扇門。老子亦言“
道法自然
”,“道”何以要效法“自然”呢?難道“自然”早於“道”嗎?顯然是違老子之意的,“自然”是隨天地而來的;其實“自然”於此並非指“大自然”,而是“自己這樣”的意思;故而“法”亦不當為“效法”、“訪效”來講,
道
不可能自己效法自己。
那麼怎麼理解“法”呢?
《爾雅·釋詁》曰“法,常也”;《釋名》曰“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集韻》釋“偪”曰“與‘逼’同。侵迫也”;
《釋名》曰“偪,所以自逼束”;“逼束”,謂“狹窄”;由此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法”,即“常使自己受限於一個狹窄的範圍內”,各有各之域;相當於一種本能、束縛、依順;故老子之“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便可理解為“人順於地,地順於天,天順於道,道順於自己的既有狀態”,也就是說,天地人都有自己的生存狀態,順其自然,受限於最有關系的範圍內。
人順於天地,就得適應天地狀態,與之同變化,得把握天地規律,時時處於常態之中。這就是老子所言“
夫物芸芸,各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
知常曰'明
‘”的意思,就是要歸靜處常;“
不知常,妄作兇
”,如果沒有自己的常態,不能把握受限範圍的常態規律,就會輕舉妄動遭致兇險。若不知常,勢必會“
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
”。所以老子曰:“
清靜,為天下正
”;否則,“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
”;天地道不正,人亦不得正;所以,“
萬物歸焉不為主,可名為'大',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
”;這大概就是自稱大者成不了大的原因,因心態不“靜”,穩定不下來,動常妄作,故多不測。
人需要有自知之明,“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損不足則更不足,奉有餘則餘更盛,卻不知“
少則得,多則惑
”,正如《易經》之“
亢龍有悔,兇
”。“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
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
”。“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人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故亦能“
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
’”,人皆迴歸了自己處靜覆命的常態,無爭於世不妄作,固然“我自然”;故而老子言:“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自然是沒有私親的,常常向著善良的人,因為他們不會逆道而行!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
順理成章,自然而然!
盡在《道德經。大揭秘》書裡,晚成1122
有一句話說得好,人心死,道心活。有一句話說得妙,德為道之心,道為德之形,德道合一。
作為紅塵中人,少不了自我的利益,自我的慾望,對什麼是真正的愛,什麼是正心正念一概不提不說不講,逐漸失去人的本能。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天地人一體,人是萬法具足的。由於後天人心,學的知識越多,形成自我的思想,我知我見,各種情緒愛恨情仇,離道越來越遠。後天人心背道而馳,放下後天人心,道心活。
人為什麼效法天地自然,簡單有幾點,僅供參考:一、人可以透過學習天地無我無私的過程,返璞歸真,迴歸於道。二、天地無善無惡,人可以透過學習這樣的心靈品質,道法自然。
道是一切生命的本體,天地孕育養育萬物,感恩天地,感恩道。說不對的地方,請多多指教。
道德經本身並沒有智慧不智慧的主觀刻意,其所描述的內容的視角是放下固執的人的視角來表達道、德的,道德經是從道的視角講到人如何感悟德道!從人的視角可不可以不校法天、地、道呢?是可以的!但是每個人都有本能的自我糾偏的能力與趨吉避凶的選擇能力,天氣炎熱就少穿衣服,冰天雪地就多加衣服御寒,餓了就進食等等!所謂的順其自然就是順應道的規律,感悟道的存在,順道而行是每個人的本能。
人是地球數億年生命演化的產物,所以需要順應地球的環境特性。
前不久頭條有文章說,人的基因組還沒有植物小麥多,究其原因是與許多原始菌類共存共生(例如,曬太陽合成維生素D)所致。
所以,順應自然就是順應人類自身。
很簡單,因為人產生於天地自然之中,是由自然界的碳水化物和各種元素構成,父母遺傳的基因決定這些物質的組合方式,這就決定了人必然要遵守天地自然的法則,否則人就無法生存。所謂人定勝天之類的狂言妄語,都是離經叛道的,遭天譴是遲早的事。
《道德經》第二十五章經文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裡只提到“人法地”,並沒有說人要效法自然。人為什麼只要“法”地?因為地有界,“人法地”表明人與人之間是有區別的,也是有底線的;什麼是“地法天”?天是無界的,表明“地”的目標是融合,國界融合就是世界大同;什麼是“天法道”?“道”是“無”,因為“無,萬物之始也”、“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有生於無”,所以“無”(道)是一個可以產生萬物的空間、平臺、或者說源動力。“天”效法“道”,也就是天要給萬物提供生存和發展的空間;什麼是“道法自然”?“自然”,包羅永珍,內含迴圈規律,這就是“玄”(通“旋”)。“道”效法“自然”就是虛空中的萬物在自然界中執行“無中生有”“有歸於無”,“弱變強”、“強後弱”的迴圈規律。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皆由道而生,道為萬物之母,天地亦由道而生。道則生,不道早已,是以人應法天地自然。況人稟陰陽而生,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天為乾,地為坤,人不可隔斷陰陽而生,故應效法天地自然。
人也屬於自然。自然效法自然。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很自然。[太陽][太陽][太陽]
任何人和物都不能違背大自然
人,出自於天地自然,而且始終不能超脫於天地自然,天地自然當是更高尚於人而大於所包容人的!他當然理大、道大、能大……於人!一葉之能出於一樹,而又怎能“蓋”於一樹!葉大?還是樹大?如此直真的邏輯難道不足以說明“人為什麼要效法天地自然嗎”?
三位一體天地人,效法自然乃歸真。
人依存於天地自然!